把甲班人数的调入乙班后两班人数相等,原来甲、乙两班人数比是 .
637和7, 能被 整除, 是 的倍数. 是 的因数.
一个数的倍数可能也是它的约数. .
7和11都是因数. .
5是因数,30是倍数. .
有一个数,它既是72的因数,又是72的倍数,这个数是 ,把这个数分解质因数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