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行省内部实行的是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即通过行省官员集体开会共同负责,各官员之间既有所分工、互相配合又互相牵制,每个行省官员都不可能独立行使权力,而要受到其他同僚的协助或制约。元代实行这种权力运行机制主要是为了
唐初皇帝调整统治政策所发挥的作用,客观上最能体现战国时期儒家“仁政”主张的是
府兵制崩溃的根本原因是
唐朝中期以后实行的两税法同以前的租庸调制相比,最主要的变化是
唐初以孟子“轻徭薄赋”的民本思想改革赋税制度,实行租庸调制。这一赋役制度的作用表现在 ①农民生产时间较有保证②农民赋役负担相对减轻 ③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改变④政府赋税收有了保障
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其作用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