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下列对孔子这段话理解不正确的是
“从这个条约的签订,就开始改变了明清以来朝贡贸易、或由政府特许的广州‘十三行’统一经营对外贸易等中国与外国人之间经商的习惯和组织,开始了新的贸易制度。一夜之间,过去原本举足轻重的行商遭到削弱。”这个条约是
同治年间,章京周家楣回奏总理衙门:“其中外办罪,生死出入,不得其平,拟请定约时将中外命案定一公例,凡系交涉之案彼此照办,以得其平,于条约内载明遵守。”导致“中外办罪……不得其平”的原因是
“它标示的不只是这场战争胜败的严峻性,更因为它标示着以商品和资本来改变中国传统社会的轨道,作为中国的近代与中世纪的分界线,是显而易见的。”材料中的“它”是指
道光帝对签定《南京条约》的原则性指示是:“广东给过银两,烟价碍难再议;战费彼此均有,不能议给,其平行理可以通融;贸易之所,前已谕知耆英,将香港地方暂行赏借,并许以闽浙沿海,暂准通市。该逆既来诉冤,经此次推诚晓谕,当可就我范围。”由此可知道光帝的外交思想属于
近代西方观察家曾将当时的一场战事称为“李鸿章一人与日本一国的战争”。其依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