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乡村的节奏路军①我喜欢乡村的节奏,每一回乡,就像离巢久了的鸟儿,落在那儿,被一种难以名状的力量覆盖,缓缓地、静静地,古老的乡村像一块沉积了千年的磁石,不管外界怎样的喧嚣,内心的尘垢都在那一瞬间剔除掉了。乡村,我的乡村,你的脚步不会慌乱,不会迷茫,不会在现代的包裹中逝去,她坚定地走着,内心的包容力量谁也不可小觑。②我不喜欢时下乡村会走向没落的荒诞论调,即使城市再无限制的扩延,也难以吞没乡村的广袤。③行走于乡村,既是一种膜拜,也是一种回归,精神宁静的安养,心灵倾斜的抚慰,思想的反刍与咀嚼。④炊烟依然,缓缓地上升,在早晨的阳光里散发着植物的味道,玉米味,槐树味和松香味混合在空气中,随着时光的飘转发酵,扩散到村庄四面的丛林中。一代一代的坚守,虽然偶有烟煤的污气从远远的城市飘来,试图包裹山野的昏暗,但在山山川川的绿色的屏障中,在原始一般的炊烟中还是败下阵来,灰溜溜地走了。我试图从生物学的循环系统中找到答案,那是很遥远的解释,只有眼睛和思维落在你土地中,落在乡村强大的生命力上,谜底也就不成为谜底。⑤在雾霾如此猖獗的时刻,多看一看乡村的早晨的炊烟脚步,或许有所裨益。虽然我隐隐还有些担心。街巷中,老头、老太太安详地坐在树下,坐在石台上,细数着岁月的影像,饱经沧桑的脸庞就像意蕴深厚的诗行,他们的语调如平缓流淌的溪水,舒缓的波痕轻轻卷过你的心头。那是岁月沉积的大度与包容,是酸甜苦辣咸——人生滋味浸润的智慧。⑥不知何时,孩子们蹦蹦跳跳出来了,仿佛一个个小精灵钻来钻去,又像一只只轻盈的蝴蝶时而安静,时而翩翩而飞。一位女孩子的马尾辫在清风中左右甩着,如蝴蝶头上触摸春天气息的触角。有的孩童滚着铁圈,有的抛着纸飞机,有的吹着柳笛,还有的放着风筝,一根长长的线系着一颗放飞的梦想。老与少,安详与灵动,在乡村融合成一幅和谐的图景。⑦农田里,古老与现代的音符飘来飘去。从春天飘到冬天,从冰冻飘到花开。在暖洋洋的天气,春天的田野热闹起来,乡亲们有的手扶犁杖,犁杖弯弯的尖头上顶着圆圆的柳筐,筐里压着一块厚重的河卵石,以手紧紧地握住犁杖前的的横柄,沿着整齐的田垄弹拨音节,那新翻开的泥土气息在田垄上微微荡漾,与不远处山上的春草花香融化在心底,就在农人的心头氤氲起一个个美丽的秋收之梦,仿佛那一株株迎风而立的饱满玉米就在他们的眼前炫耀。若是累了,便蹲下身子,坐在地边矮矮的石墙上,吸一袋纸烟;或者目视太阳打几个响响的喷嚏,从地头的柳筐里取出早早预备的山泉水,咕咚咕咚驱赶劳累。⑧快到中午了,太阳爬得老高,一位位小商贩好像赴约而来,在杨树底下,在街巷中,放开喉咙吆喝,粗犷的,高亢的,悠长的,沙哑的,“小米煎饼呦!”“家做的大豆腐。”此起彼伏,一些农妇步出家门,买好食物,很快消失在街巷深处。袅袅炊烟渲染乡村的祥和与温暖。⑨短暂的静谧在太阳的游走中悄悄流逝,不久,乡村又回到了她自己的节奏中行走。⑩我喜欢乡村的节奏,那是纯净无瑕的,是沉淀许久的厚重与瓷实,是历经沧桑后的大度与从容,每当我的双脚踩在生我养我的乡村,我都喜欢融入这种节奏的行走中。(选自《廊坊日报》 2014年3月28日)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E.文章借助一幅幅画面来刻画乡村的和谐与温馨,也写了“小商贩放开喉咙吆喝”这一打破乡村宁静的不和谐的情境。理解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①古老的乡村像一块沉积了千年的磁石,不管外界怎样的喧嚣,内心的尘垢都在那一瞬间剔除掉了。 ②行走于乡村,既是一种膜拜,也是一种回归,精神宁静的安养,心灵倾斜的抚慰,思想的反刍与咀嚼。作者在文章主体部分描绘了哪几幅乡村图景,请简要概括。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在不断地扩张,乡村在不断地被挤压,不少农民离开土地,涌进城市。有人认为“乡村会走向没落”,请结合本文内容和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让传统知识世代传承传统知识,是指土著民族、部落和地方社区民众在适应自然环境过程中所形成并经世代相传、不断演化发展的集体智慧结晶,它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所形成的、反映其对社会及自然环境认知和改造的知识总和。传统知识是地方社区民众持久使用的相关知识、创新和做法,体现了文化多样性,对它的保护突出表现为尊重、保存和维持土著和地方传统生活方式。它与特定民族和地域有关,建立在千百年传统经验积累基础上,是世界上不同民族日常生活经验的总结,具有代代流传的特性。传统知识的群体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它的产生和发展是群体智慧的结晶;它的所有权主体是群体内的全体成员,由他们共同占有、使用和受益。它的产生与发展是由某个部落、村庄、社区和民族等在长期生产和生活中完成的,通常是群体中无数成员个人贡献的集成。这些贡献成员多籍籍无名,也许会有某个个人、家庭或家族对这项传统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此种贡献在投入时就没有刻意区分自己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经过历史发展,这一传统知识的个人特征逐渐消失,变为一项集体财富而受到保护。传统知识具有地域性特征,是自然、社会、文化和技术相互作用下进行智力活动产生的知识成果。由于世界上不同地域的自然环境不同、人文环境各异,因此与环境互动产生的传统知识也就各不相同,具有浓厚的地域色彩。如我国贵州高仟地区在防治病虫害方面就形成了具有浓郁地域特征的知识,当地居民在稻田中放养鱼、鸭,让它们吃掉害虫的卵和幼虫;或用烟叶、鱼藤、樟树叶等泡水制成传统的生态农药进行杀虫。传统知识不具有时间性,因此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区别。这是由于它是原住民族、部落或地方社区的生存方法、生活习惯、民族文化等长期历史积累而成的,是人类的宝贵财富、遗产资源,需要从法律上永久地确认对其进行保护。传统知识一旦消逝即不可再生,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价值会不断上升,在时间上其升值预期不易确定,因此长期对其进行保护就更加重要。传统知识的整体性主要体现在它多是复合的和多元的,它通常是由信仰和知识组成的整体,代表着特定群体的文化,并可能具有宗教方面的象征意义。它的整体性就体现为它的精神性与实用性相互融合、不可分割。同时,它也可能是一个地方各类文化要素的组合,而且各要素间又是一致的和连贯的。传统知识与一地的风俗习惯有很大关联。因此,对它的保护会受习惯法影响。这些习惯法以乡规民约为代表,体现出一地民众对自身文化的爱护与责任感,内容上往往表现为不允许不当使用或贬低使用传统知识,或对其进行有害侵犯。为了促进传统知识的保护与发展,实践中也应强调以一地社区文化为基础进行传统知识的传承与创新,其使用方法与传承方式应遵循当地长期流传下来的习惯法则。(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下列关于“传统知识”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下列有关表述,不属于“传统知识特点”的一项是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10分,选择题每题3分)近年来,“大数据”这个概念突然火爆起来,成为业界人士舌尖上滚烫的话题。所谓“大数据”,是指数据规模巨大,大到难以用我们传统信息处理技术合理撷取、管理、处理、整理。“大数据”概念是“信息”概念的3.0版,主要是对新媒体语境下信息爆炸情境的生动描述。我们一直有这样的成见:信息是个好东西。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信息应该多多益善。这种想法是信息稀缺时代的产物。由于我们曾吃尽信息贫困和蒙昧的苦头,于是就拼命追逐信息、占有信息。我们甚至还固执地认为,占有的信息越多,就越好,越有力量。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信息不再稀缺,这种成见就会受到冲击。信息的失速繁衍造成信息的严重过剩。当超载的信息逼近人们所能承受的极限值时,就会成为一种负担,我们会不堪重负。信息的超速繁殖源自于信息技术的升级换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打开了信息所罗门的瓶子,数字化的信息失速狂奔,使人类主宰信息的能力远远落在后面。美国互联网数据中心指出,互联网上的数据每两年翻一番,目前世界上的90%以上数据是近几年才产生的。2000年,数字存储信息占全球数据量的四分之一,另外四分之三的信息都存储在报纸、胶片、黑胶唱片和盒式磁带这类媒介上。2007年,只有7%是存储在报纸、书籍、图片等媒介上的模拟数据,其余都是数字数据。到2013年,世界上存储的数据中,数字数据超过98%。面对数字数据的大量扩容,我们只能望洋兴叹。 “大数据”时代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这种影响究竟有多大,我们现在还无法预料。哈佛大学定量社会学研究所主任盖瑞•金则以“一场革命”来形容大数据技术给学术、商业和政府管理等带来的变化,认为“大数据”时代会引爆一场“哥白尼式革命”:它改变的不仅仅是信息生产力,更是信息生产关系;不仅是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内容,更是其生产与传播方式。我们此前的知识生产是印刷时代的产物。它是15世纪古登堡时代的延续。印刷革命引爆了人类社会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哥白尼式革命”,它使得知识的生产和传播突破了精英、贵族的垄断,开启了知识传播的大众时代,同时,也确立了“机械复制时代”的知识生产与传播方式。与印刷时代相比,互联网新媒体开启的“大数据”时代,则是一场更为深广的革命。在“大数据”时代,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往往是呈几何级数式增长、病毒式传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媒介技术颠覆了印刷时代的知识生产与传播方式。新媒体遍地开花,打破了传统知识主体对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垄断。新媒体技术改写了静态、单向、线性的知识生产格局,改变了自上而下的知识传播模式,将知识的生产与传播抛入空前的不确定之中。在“大数据”时代,我们的知识生产若再固守印刷时代的知识车产理念,沿袭此前的知识生产方式,就会被远远地甩在时代后面。(节选自2013.2.22《文汇读书周报》,有删改)下列对“大数据时代”的特点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根据文意,写出如何应对“大数据”时代的两点建议。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题目。三十年点滴念师恩琦君①八十七岁高龄的恩师夏承焘教授在北京仙逝已半年,到今天我才为文追念。恩师的道德文章,与他在词学上不朽的贡献,海内外已有多篇文章报导,毋庸我赘述。在我记忆中浮现的,都是在杭州、上海求学时代,他对弟子们传道授业的点点滴滴,与师生们平日相处言笑晏晏的情景。②我进之江大学,完全是遵从先父之命,要我追随这位他一生心仪的学者与词人。他一口字正腔圆的永嘉官话,同学听来也许有点特别,我却非常熟悉。因为父亲说的正是同样的“官话”。他上课时讲解《文心雕龙》,特别强调四六骈文音调之美,组合之严密,便于吟诵,易于记忆。他用铿锵的乡音,朗吟了一段《神思篇》,问我们好听吗?我觉得那么多典故的深奥句子,经他抑扬顿挫地一朗吟,似乎比自己苦啃时容易多了。下课后,与一位最要好的同学一路走向图书馆,一路学着老师的调子唱“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又学着他的口音念“前面有钱塘江,后面有泰望山”,却没想到老师正走在我们后面。他笑嘻嘻地说:“多好呀?在厥(这)样的好湖山里,你们要用功读书哟!”③中文系同学不多,大家熟悉以后,恩师常于课余带领我们徜徉于清幽的山水之间。我们请问他为何自号瞿禅,他说因自己长得清瘦、双目瞿瞿。又请他解释禅的道理,他说“禅并非一定是佛法。禅也在圣贤书中、诗词文章中,更在日常生活中。”后来他教我们读书为人的道理时,在他那平易近人,情趣横溢的比喻中,常常含有禅理,却使我们个个都能心领神会。⑤瞿师常常边走边吟诗,有的是古人诗,有的是他自己的得意之作。他说“作诗作文章,第一要培养对万事万物的关注,能关注才会有灵感。诗文看似信手拈来,其实灵感早在酝酿之中。比如‘松间数语风吹去,明日寻来尽是诗’,看去多么自然,但也得细心去‘寻’呀。”他站在高岗之上,就信口吟道:“短发无多休落帽,长风不断任吹衣。”弟子们看着他的长衫,在风中飘飘荡荡,直觉得这位老师,有如神仙中人。大家都说:“先生的境界实在太高,学生们及不到。”他说:“这两句诗并不是出世之想,而是入世的一份定力。人要不强求名利,任何冲击都不致被动摇了。”在九溪十八涧茶亭中坐定,一盏清茗端来,他又吟起词来:“短策暂辞奔竞场,同来此地乞清凉。若能杯水如名淡,应信村茶比酒香。无一语,答秋光。愁边征雁忽成行。中年只有看山感,西北阑干半夕阳。”这是瞿师的得意之作,也是弟子们背诵得最多最熟的一阕词。⑥瞿师小学毕业后考进有官费补贴的永嘉省立师范,在那一段日子里,他把学校图书馆的古典文学书全部读遍。对于诗词尤感兴趣,已能按谱填词,这就是他立志学词之始。师范毕业后,无钱马上念大学,就暂住乡村小学教书。在幽静的乡村里,他作了不少诗,“昨夜东风今夜雨,催人愁思到花残”,是他少年时的得意之作。瞿师于西北大学归来后,卜居于籀园图书馆附近,几乎翻遍了图书馆全部藏书,打下了历史文化的深厚基础,立定了他一生为人为学的方针。他谦虚地说自己很笨,认为“笨”这个字很有意义,头上顶着竹册,就是教人要用功,用功是人的根本,所以“笨”字从“竹”从“本”。⑦瞿师在抗战八年中,眼看河山变色,沉痛地作过几首慷慨歌词。他也目睹许多读书人,有的为了生活,不得不屈志事敌,有的却是利欲熏心,认贼作父。他曾作《瑞鹤仙》,以“玉环飞舞”讽汪精卫的“辛苦回风舞”。他对于一个士子的出处进退,评定水准是非常严肃的。自民国二十六年至三十一年,四所基督教联合大学借英租界慈淑大楼开课。虽然弦歌不辍,但总不免国破家亡,寄人篱下的感触。瞿师在讲授词选时,常提起王碧山咏物词的沉咽,乃是一份欲哭无泪的悲伤,比起嚎啕大哭尤为沉痛。他回忆杭州,怀念西湖与之江母校,曾有词云:“湖山信美,莫告诉梅花,人间何世。独鹤招来,共临清镜照憔悴。”他看上去笑容满面,可是他内心是憔悴的,忧伤的。⑧师生暌违的一段时日,他总频频赐书嘱我专心学业,勿为人间闲烦恼蚀其心血。他的片纸只字,我无不一一珍藏,时时捧读,有如亲聆教诲。他以毕生心血致力学问,以满怀仁爱,付予人间。以他的佛心佛性,必然往生西方。他临终时听师母吟他自己少年时得意之作,正如摇着短梦,飘然归去,内心必然因不辜负此生,而感到万分欣慰吧!(摘编自《三十年点滴念师恩》,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E.本文生动再现夏承焘教授为学、教书、做人等生活片段,表现了夏承焘教授的精神风貌。琦君曾在《鹧鸪天》一文中回忆夏承焘先生说:“他因时适地,寓教诲于诗词,真是充分发挥了‘温柔敦厚,诗教也’的古典精神。”本文中夏承焘先生“寓教诲于诗词”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根据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1)如何理解文中夏承焘先生的“佛心佛性’’?结合文章举例阐释。 (2)第二段琦君回顾“之江大学’’的求学经历有什么作用?夏承焘先生是海内外颇有影响的词学研究者,探究他的人生,你认为怎样才能成为一代学人呢?请就你感受最深的一点,结合文章和你的积累加以阐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在与人类关系密切的鸟类中,乌鸦的名声很不好。这种坏名声的产生其实是有根源的。乌鸦通体浑黑,它没有喜鹊漂亮,不如麻雀机灵,没有燕子活泼,也不如杜鹃乖巧,更没有黄莺优美的歌喉,它叫起来沙哑、刺耳,人们一听就会皱起眉头。在古代希腊神话中,太阳神阿波罗因为乌鸦误传消息一怒之下杀死了恋人格露丝,之后又迁怒于乌鸦,使乌鸦背上了欺骗的恶名;而中国古代的巫书中说,乌鸦也常常代表着死亡、恐惧和厄运,甚至连它的叫声也被看做是不祥之兆。迷信的人对这些传说深信不疑,于是,便有了“乌合之众”“乌鸦嘴”“天下乌鸦一般黑”等说法,大多数人对乌鸦是讨厌、反感,甚至蔑视的。其实乌鸦名声不好是被冤枉的,它本是一种吉祥鸟、报喜鸟,很多典籍中都可以找到证明。早在商朝,就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传说。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言:“周将兴时,有大赤鸟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这里所说的“大赤鸟”指的就是乌鸦。同类说法在《淮南子》《左传》《史记》等史籍中也有记载。唐代诗人张籍在《乌夜啼引》中写长安一位小吏被囚在狱,在家人准备变卖家产为其赎身时,“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可见,乌鸦报喜在当时已经是公认的事实。乌鸦还是鸟类中的慈孝鸟,“乌鸦反哺”的典故众人皆知。《本草纲目·禽·慈鸟》中说:“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诸多儒家经典都有关于乌鸦“反哺慈亲”的记载。晋代的李密在《陈情表》中也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表达了自己为祖母尽孝的愿望。在《慈乌夜啼》这首唐诗中,白居易赞颂了乌鸦感人至深的孝道,将其称为“鸟中之曾参”,同时也批评了吴起“其心不如禽”的行为。“乌鸦喝水”的童话故事流传甚广,而乌鸦的智慧也得到科学研究的证实。美国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动物行为专家路易斯莱菲伯弗尔研究发现,乌鸦是人类以外具有第一流智商的动物,其综合智力水平大致与家犬相当。特别令人惊异的是,乌鸦竟然具有独到的使用工具以达到目的的能力。在日本一所大学附近的十字路口,经常有成群的乌鸦在等待红灯到来。在多次观察后,动物研究者惊异地发现,每当红灯亮起,乌鸦就飞到地面上,迅速把胡桃放到车子的轮胎下。等到交通指示灯变成绿灯,车子开动便会碾碎胡桃,乌鸦们迅速落地品尝美食。研究者得出结论,乌鸦很具创新性,甚至可以“制造工具”来完成各类任务。对于人们对乌鸦的误解,胡适先生很不以为然。在他的白话诗《老鸦》里,乌鸦虽然“无枝可栖”“整日又寒又饥”,但却是孤独而勇敢的斗士,它能看尽人间不平事,又可洞悉红尘龌龊人。胡适的诗,既是一首乌鸦的颂歌,更是在为乌鸦正名。(摘编自朱耀儒《乌鸦名声不好是被冤枉》)下列表述的内容,不属于乌鸦坏名声产生根源的一项是(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