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什么两次提到6月13日那场大雨?请谈谈你的看法。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目。 告别语 铁 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窗子朝北,窗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住这间。 前几次,朱丽没怎么留意这个房间。她常常一大早就出门购物,客房只是她睡觉和存放购物收获之处,每次离开时,壁橱里都堆着一些被她遗弃的装衣服的纸袋子。北京的舅舅对朱丽很疼爱,总是给她一些钱买东西。但在她眼里,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 朱丽留意起客房,是这次为逃婚而来舅舅家之后。携了这样的事情来投亲,朱丽沮丧又难为情,哪儿都不去,关了手机,也不见人,整天在客房躺着。 一日,喧闹的声音从窗外的院子传来,异常清晰。二楼的这间客房,似乎格外便于收集声音。从前她怎么没有发现?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一些男人、女人的寒暄,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可是,迟迟没有听见孩子发出的告别之声。 一连许多天,邻居的院子总是很热闹。那句她已经熟悉了的提醒句源源不断飘进窗口:“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或者“小宝,和爷爷、奶奶说再见!”然后照例是短暂的安静。她看见的小宝,要么听而不闻地摆弄一辆遥控越野吉普车,要么跑向草坪,爬上那只摇椅摇着自己…… 朱丽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她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在婚礼上,朱丽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住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父亲和母亲早已离婚,怎会再殴打母亲呢?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离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连个“再见”也没对大家说,连个招呼也没跟与自己相恋多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新郎打。 每次想到这里,朱丽就赶紧打断思路,好像若不打断,她已知的各种谴责便立刻潮水般向她涌来。她对付不了这些,如同她不能担当一场婚礼。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一个下午,朱丽迷迷糊糊之中,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露露说再见!” 朱丽继续迷糊,兼听那必然到来的短促的安静。她果然“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暄着告别,杂以孩子们稚嫩的嘁嘁喳喳。接着她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童音:“再见!”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 这是个宝贵的时刻,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再见!”小宝说。 “再见!”另一个童音呼应着。 朱丽迅速从床上爬起来赶往窗口,像是怕错过什么,又以为是听错了什么。她看见门廊下站着小宝和家中大人,另外一对男女,正领着一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小女孩往院子门口走。 这前所未有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再见!”小宝放大了声音,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露露站住不走了,也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小宝拖着长声跺起脚来,仿佛对“再见”这个词不依不饶。 “再——见!”露露也拖起长声,像是要迈步跑向小宝。两人无休无止地“再见”起来,好似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憋红了小脸,捯着气,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这实在不像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脸色苍白,缺少血色的嘴唇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一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琢磨着,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 (有刪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小说中的“客房”,是故事发生的环境,对“客房”的描写不仅为下文情节的展开作了铺垫,也使小说结构更加紧凑。朱丽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小说以“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结尾,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你是否赞同“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这种说法?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目。 有人设想汽车在将来的能源领域发挥一种全新的作用。他们将停车场称为“搁置的资产”——一种没有投入全部生产能力的发电站。汽车可以成为一座微型发电站,如果把停车场的所有汽车接入电网,就能产生许多兆瓦的电——相当于一座小型发电站。如果把全世界所有停车场里停放的汽车都接入电网,产生的电将相当于目前全球消耗量的10倍。 这种想法可能成为能源难题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能源专家们知道,世界经济不可能永远依赖石油和其它碳氢化合物,因此需要开发和利用各种能源,从太阳能和风能,到汽车和地下室的氢燃料电池,还有以玉米和其它植物为燃料的微涡轮机。目前还没有一个能源网络能够容纳这样的大杂烩。现在的输电线大多是单向的:从大型电站输送到家庭、工厂和城市。美国纵横交错的输电线有30多万公里,输送着占全世界1/4的电力。去年东部地区的停电事件表明,这一电网连应付目前的能源需求都很困难。 如果能源网络能像因特网一样更分散、更灵活,那就可以通过缩短能源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平均距离而提高效率,网络受高负荷、风暴和恐怖袭击破坏的可能性也会变小。人们的想法是创建一种灵活的电网,可以双向输送——既输出能源又接受无数家庭输送回来的能源。 有了混合型能源网,讨论矿物燃料与再生能源孰好孰坏就毫无必要了。而且混合型能源网本身就成了氢燃料的最大优点。几乎每一种能源都可以用来产生氢,氢又可以转化成电不仅输送到家庭和工厂,也可以让汽车运转。在混合型能源网中,人类将第一次有可能用任何能源来支持交通运输和电力。 根据这种观点,汽车在将来就有可能成为一种发电站。未来的汽车里加的将不是汽油,而是氢。你可以在加气站加气,也可以利用家里的氢储备,你外出上班时太阳能电池和风车就可以把氢储存起来。如果你需要的能源较少,而得到的能源多于自己的需要,你随时都可以把能源卖给公用事业公司。只要在用电高峰期、在价钱最高的时候通过能源网把电输送回去,你就可以得到额外的收入。白天在你上班的时候,你也可以把汽车接入能源网,这又能给你带来一笔额外收入。从理论上讲,混合能源网可以为电力行业带来一连串的革新。它可以引起人们对氢燃料汽车的兴趣,并为发电设备开辟消费市场。 当然,这一切要成为现实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障碍。电力行业需要制定一大堆标准和规范,这很难,但并非不可能——许多聪明的工程师正为此而努力。更大的难题是让公用事业接受变革。在许多国家,公用事业都是安于现状的垄断行业。 尽管如此,电力行业已经出现了变革的迹象。日本由于担心对进口能源的依赖过于严重,于1993年实行了推广太阳能的计划。现在约17万个日本家庭向电网送电。一个名叫五百川的1997年在房顶上安装了太阳能装置,当时花了约3.3万美元,其中政府补贴了约1万美元。此后,他每年通过向电力公司卖电获得收入约460美元,足以抵消家里的电费。美国、新西兰和德国等地都出现了这种趋势。 当然,开放能源网对印度等电力供不应求的国家最有好处。由于常常停电,印度的糖生产商已经开始用甘蔗发电了。下列对“混合能源网”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中国出版第一人 当年的商务印书馆只是一个手工作坊式的印刷工场,由排字工人夏瑞芳创办。张元济放弃了在南洋公学显赫的地位,到一个弄堂的小厂里,跟一个小业主合作,这样的转身,时人多有猜测和不解。 直到半个世纪后,因为中风已卧床数年的张元济用颤抖的手写了一首诗告别商务同仁,从“昌明教育平生愿,故向书林努力来”的诗句中,人们读到了他平生的理想,也读到这样一个事实:他是自觉地把商务印书馆与中国教育的现代性变革连接起来。 与那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张元济把中国的希望寄托于“开启民智”,认为这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他感到,南洋公学的规模还很小,那些人才远远不够用,他的思想开始从培养一批英才,转向对国民的普及教育。 他在写给盛宣怀的信里说,中国四万万人口,只有四十万人受过教育,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学过几句八股文,对于应该知道的知识几乎都没有学到。在当今那么发展的世界上,这样下去我们的国家要亡。 张元济还认识到,开启民智要出版好的书,要以“扶助教育为己任”,因此他接受了夏瑞芳的邀请。张元济是翰林出身,学贯中西,他的地位和声望无疑使商务与知识界、政界和教育界之间有了一座桥梁。 张元济当了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的所长,他还聘请了一批扶助教育和文化建设的有识之士,如蔡元培、高梦旦、杜亚泉、夏曾佑等。 张元济制订了商务所有的出书计划,出什么书,怎样出书,从此成了他一生的事业。 影印古籍,他要选最好的版本;推介西学,他要找最好的翻译者;出版新书,他要用最好的设备、最好的纸张。甚至对书的排版样式也要一再叮咛:书的版框四周空白要宽展一些,“否则紧眉头,令人一见烦恼”。还有许许多多的事务,包括书稿他亲自看,有些书他亲自编,面的联系他亲自出马,甚至买纸张,买印刷机,收古书,他都事必躬亲。 张元济走进商务的这一年,清政府颁布了倡导兴学的《学堂章程》,后来,科举也废除了,这是中国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成百上千的与传统私塾、书院不同的新式学堂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 当时中国不是没有教科书,但是都编得不好,一类是教会的教科书,从西方引过来的,对中国的国情不适合;另一类是读古书出身的老夫子编的,写得太艰深,也不符合教育学的规律。张元济认为,教科书的影响关系到一代乃至几代中国人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的改变,他决定自己来编一套国文教科书。 张元济编课本的方法很独特,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而是大家围坐在一起,就像今天开策划会一样,每个人都可以说出想法和主张,倘若是被大家公认为有价值的,则详细讨论。讨论者从儿童启蒙的特点入手,由简入繁、循序渐进。往往因为一个字,大家会争论得面红耳赤。每一个点都要讨论到所有参与者都没有异议为止。每完成一篇课文,大家再“轮流阅读,或加润色,或竞改作,相互为之,毫无成见”。 1904年,商务版《最新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出版,被全国各地的学堂广泛采用。商务印书馆的发行所挤满了争购的人群。教科书在晚清时候的发行总量占到了全国的4/5,最新国文教科书曾经翻印过30多次,印刷总量达到一亿册,成为那个时代教科书的范本。其他出版机构争相效仿,再不能粗制滥造而牟利。书肆风气,为之一变。 在张元济的擘划下,商务编写了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全套教科书,组织翻译出版大批外国学术和文学名著,其中严复翻译的西学名著和林纾翻译的欧美小说影响尤为广泛。编辑出版中国第一部新式辞书《辞源》,开创了中国现代工具书出版的先河。同时出版发行了《东方杂志》《小说月报》《教育杂志》等刊物。 当年知识分子走上“文化救国”道路的不在少数,唯有张元济选择了出版,他站到了幕后,在商务这个现代商业企业中书写了他的文化理想。商务在张元济的手中实实在在地推动了中国文明的进步。 (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本文记述了张元济从事出版的活动及其思想,反映了他对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杰出贡献,刻画了他富有远见、坚毅、执着的出版家的形象。从文中看,为什么说张元济是“中国出版第一人”?商务版《最新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出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你认为成功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请结合全文,从两个方面谈谈张元济的经历给你的人生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只破靴子 [英]高尔斯华绥 剧本《顺流而下》巡回演出的第二天中午,演员吉尔勃特•凯斯特从东海岸的海滨寓所走出来。他刚刚度过六个月的失业生涯,现在在《顺流而下》的最后一幕扮演杜密纳克医生这个角色。他明白,他的年龄已让他辉煌不再,一周四镑的薪金也不能使他再发财的了,但是一想到终于又获得了工作,他的举止神情就轻松活泼起来。 他走到鲜鱼铺的前面,带着淡淡的笑容注视一只大龙虾。多少年不吃大龙虾了呀!接着,他顺着街道走去,在一家成衣铺前面又停了下来。映在橱窗上的一个长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人的英姿,架在柔和的棕色眼睛前面的优美的眼镜,和他在1912年参加《教育西蒙》演出得来的雅致的丝绒帽,却给了他一丝淡淡的美感。他站在橱窗前面,脱下帽子,露出他头上的新玩意儿:一绺白发。这是一宗财产呢,还是一生结局的开端呢? 他继续向前走去,发觉一张熟悉的面孔从他的身旁掠过,一转身看见一个矮小的衣冠楚楚的人也转过脸来——一张又红、又亮、又圆的脸。 “凯斯特?对了,就是你。从你离开疗养所以来还没有碰过头呢。你记得我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多有趣呀!我起誓,真很高兴见到你。走,我请你吃饭。” 这个人就是布列斯•格里恒,南海岸疗养所娱乐界的阔东家和灵魂。 “好吧!”凯斯特稍稍拉长声调慢吞吞答道。 两个人并排走着。一个是褴褛得别致,另一个是衣冠楚楚,胖乎乎的一团。 “请坐!堂倌,来一只又好又大的虾,一盘色拉,另外——嗯——一小块牛排加炸得脆酥酥的土豆片,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 房间里摆着两张小桌子。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张,面对面坐下。 凯斯特突然滔滔不绝地大谈戏剧、音乐和艺术。那矮小鄙俗的东道主把眼睛睁得滚圆,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显然大大地鼓舞了凯斯特。 “哎哟,凯斯特,”格里恒突然叫起来,“你有白头发啦!这是突然有的吗?” “不,是慢慢长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已经滚到凯斯特的唇边:“你挨挨饿看。” 可是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 “我觉得你那绺白发好极了!我常想拥有像你那样的天才,像从前一样过演员的生活一定美极了!” “今晚我来看你的戏。你在这里总得呆上个把星期吧!” 美极了!观众的笑声和掌声——“凯斯特先生的演技真是尽善尽美了,他……他……得了……的真传!” 格里恒坐在那里,嘴唇微微张开,衔着雪茄烟,他那像小圆石般明亮的眼睛盯住桌布外边,接近地板的什么东西。格里恒的眼皮跳了几下,然后说道:“我说呀,老兄,你手头真的很——很紧吗?我是说,如果我帮得上忙,你就直说吧。咱们老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又一次,格里恒眼睛睁得滚圆,注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凯斯特的眼光跟着扫了过去。悬在地板上空的是——他那只破靴子。因为他跷起腿坐着,这只靴子在离开地面六英寸光景的空中摆动着——破了——两道裂缝横在鞋头和鞋带之间。 对!凯斯特自己明白,那是他靠扮演《傻瓜》一剧中贝蒂•卡斯戴斯得来的一双靴子中的一只,那是在大战就要爆发时的事。 他的视线从那只破靴子移到格里恒身上,看到他头发梳得光光的,带着关注的神情。 凯斯特苦笑了一下说:“不,不要,谢谢。” 格里恒的眼睛又——可是凯斯特已经将他那只脚放下。格里恒付了账,站起来。 “老兄,对不起,我两点半钟还有约会,见到你真太高兴了,再见!” “再见,”凯斯特说,“谢谢你。” 现在只剩下凯斯特一个人了。现在他是单独和他的心灵、他的破靴子、他的未来的生活在一起了…… 侍者轻轻地溜过来,好像就要收拾桌子。这时两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进来,就在他和房门之间的那张桌子的旁边坐下。他瞧见她们在看他,他的灵敏的耳朵听见她们在絮絮低语: “没问题——是在最后一幕。你瞧瞧他那绺白头发!” “噢!对了,对了!不就是那一绺白头发——不就是他!” 凯斯特挺起腰板,微微一笑,端了一端他的眼镜。她们居然已经认出剧中的杜密纳克医生就是他。 他挺挺身子站了起来,那两个年轻的女人抬头望望他。凯斯特神态英俊,带着浅浅的笑容,从她们的身子旁掠过,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他那只破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集》,有删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小说善于运用对比的写法,既有凯斯特和格里恒脸庞、头发、衣着、身份等的对比,也有凯斯特本人雅致的帽子和破靴子等的对比。凯斯特从一位著名演员陷入落魄潦倒境地,你认为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小说中的凯斯特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小说题为“一只破靴子”,但也有人认为以“一绺白头发”为题好,你认为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韵外之致 胡传海 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 (节选自《笔墨氤氲——书法的文化视野》,有删改)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