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结合全文谈谈“铁铃铛”在文中的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永远中国心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就职大典上曾经说过这样一句震撼天下亿万人们心灵的话语:“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这句话,在时时刻刻以祖国利益为重的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先生的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曾宪梓曾饱受旧中国内忧外患之苦,此生此世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祖国的繁荣昌盛,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所以,他怀抱赤诚爱国之心,要为自己的国家分忧解难,为振兴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而做出应有的一份贡献。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嘛!七十年代中期,曾宪梓创立金利来并在香港站稳了脚跟。他首先以投石问路的方式向家乡梅县的华侨大厦赠送了两部汽车。那一天,曾宪梓怀着激动的心情,返回阔别多年的故乡,受到故乡人民的热烈欢迎。当曾宪梓怀着复杂的心情,看到经历文化大革命后,家乡的工厂、学校和民居已变得破烂不堪,乡间学校的数目还不如解放前的时候多时,忍不住热泪盈眶。想到自己深受祖国培育之恩,但却未能留在国内参加经济建设,心里更是觉得十分难受,一种儿子对深爱的母亲未尽天职的惭愧之情油然而生。曾宪梓从此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他要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祖国的经济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从一九七七年开始到一九九四年这十几年来,在家乡以及全国各地的捐资总额已经超过二亿三千万元,捐赠的大小项目超过二百项,为祖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曾宪梓常对人们说:“解放前我的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小学毕业后就没有机会读书了,新中国成立后,我才有机会重返校园。我就是靠着国家的助学金才得以顺利读完中学、大学的。所以,我要尽职尽责地回报祖国,回报家乡。”一九七七年,曾宪梓给母校东山中学捐建了第一座在当时首屈一指的教学大楼。从那时候起,曾宪梓就规定自己每年要按实际能力为家乡的教育事业解决各种难题,开始每年五十万以上,以后每年逐年递增,从一百万、三百万、五百万、一千万……他决心这样一路捐赠下去。他希望在有生之年实现自己多年的理想,帮助振兴祖国的教育事业。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曾宪梓捐资一亿港元、与国家教委合作设立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基金会”将奖励内地的优秀教师,其中主要侧重于师范院校的教师。曾宪梓多年来在为祖国和家乡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同时,更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诚挚的爱心。他觉得只有体魄强健的民族才有可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于是,曾宪梓利用家乡“足球之乡”的优势,投资兴建足球场,捐资举办足球邀请赛,资助各大足球队外出比赛。热爱足球的曾宪梓不仅仅只局限于对中国足球事业的关注上,对于中国的整个体育事业,他都不遗余力地倾注了他的满腔热情。无论是洛杉矶奥运会还是汉城奥运会,曾宪梓都亲自设计,亲自选料,制作出数千条绣有中国奥委会会徽的深红色优质领带,赠送给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满载而归,获得辉煌的成绩,名列世界第四,曾宪梓兴致勃勃地给每一位荣获金、银、铜牌的运动员以及教练员、工作人员发放巨额奖金。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宪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布,他决定出资发起“金利来、银利来偕百家名店支持北京申办二〇〇〇年奥运会”大型活动。曾宪梓说:“我们可以挺直腰板,向世界宣布:中国有条件,有能力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曾宪梓说:“祖国和家乡是生我、养我、育我成长的地方,祖国有恩于我,我必须终身回报祖国。只要金利来不破产,曾宪梓不死,我对祖国的回报就不会停止。”曾宪梓,一个将自己的躯体、灵魂、金钱、乃至生命与中国的繁荣昌盛、中国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人,似乎随时都可以为他的祖国喷洒满腔热血。在今天这样一个功利社会里,曾宪梓的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高风亮节,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中国,响当当、亮堂堂的中国,正在以不可估量的凝聚力走向崛起、走向腾飞的中国,应该为成功地拥有和培养出这样杰出、这样忠心的儿子而自豪。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有错误的两项是( )( )
E. 记述重要人物,特别讲究客观、真实、准确。本文采用总分总结构方式并采用对照式结构,将曾宪梓在“解放前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的悲惨遭遇和解放后在香港创业的辉煌形成鲜明对比,从而表达了强烈的爱国之情。简析曾宪梓先生的心路历程。 指出本文从哪几个方面论述曾宪梓对祖国的回报的,并分别简要分析。有人说,曾宪梓如此大规模的捐资,不否认有爱国心,但更主要的目的还是巧妙地做商业广告,因为他毕竟是企业家。你同意这种说法吗?结合文本联系现实谈谈你的观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风 铃/刘国芳兵回家探亲时,小琪抱一个孩子来看他,兵屋里一屋子人,很热闹,小琪进来,把一屋子的热闹熄灭了。旋即,众人离去。一屋子只剩下兵和小琪,还有那个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相对无言。良久,小琪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兵无言。小琪说:“是母亲逼我嫁给大狗的,他有钱,给了聘礼两万块,我不嫁母亲跳了两次河。”兵无言。小琪说:“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兵无言。小琪见兵不说话,出去了,俄顷,小琪走了回来,她手里除了抱着一个孩子外,还多了一只风铃。小琪说:“这风铃是你以前送给我的,这两年我一直把它挂在门口。”兵看见风铃,开口了。“你现在来还我风铃,是吗?”小琪摇头。“我刚才说了,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跟你结婚。这事,你不要急于回答我,你考虑,同意的话,把风铃挂在你门口,我看见了风铃,会来找你。”小琪说着放下风铃走了。屋里剩下一个兵。兵呆着,许久许久,后来兵拿起风铃,在手里晃动,于是有丁零丁零的声音在屋里响起,小琪住在隔壁,听得到风铃声,她跑出来,抬头往他门口看。他眼里潸然泪下。兵回部队时,也没把风铃挂在门口,兵把风铃带走了。回连队后,兵把风铃挂在营房门口,是大西北,风大,风铃整天在门口丁零丁零地响,兵没事时,呆呆地看着,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军营里挂一个风铃,起先让兵们觉得好玩,久了,兵们烦了,觉得丁零丁零的声音很吵人,于是让兵拿下,兵拿下来,把风铃放好,但没事时,兵会把风铃拿出来,兵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风铃在胸前晃动,让风铃丁零丁零地响,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心口了,你看到了吗?”小琪看不到,兵把风铃挂在心口也罢,门口也罢,小琪都看不到,小琪只看得见他的家门口,那儿没有风铃。两年后兵退伍了。这回,小琪没有来看兵,兵问人家,小琪呢,怎么不见,人家说小琪老公找一个更年轻的女人,把小琪离了。兵沉默起来。隔天,兵把风铃挂在门口。小琪没来。兵便看着风铃发呆,在心里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有风吹来,风铃丁零丁零地响,兵听了,又在心里说:“小琪,风铃在响哩,你听到了吗?”小琪听到了,也看到了,但她一动不动抱一个孩子坐在屋里,没出来。隔天,兵找上门去。兵去之前,把风铃取了下来,然后放在胸前,同时用手晃动着,于是在风铃丁零的响声中,兵走进了小琪屋里。小琪见了兵,把头勾下,然后说:“我现在被人遗弃了,你还来做什么?”兵说:“来告诉你,我不但把风铃挂在门口了,还挂在心上了。”说着,兵又把手中的风铃晃起来,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4岁了,会说话,听见风铃响,孩子把一只手伸出来,还说:“妈妈我要。”(选自《微型小说选刊》))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E.这篇小说以人物语言描写见长,虽然没有任何心理活动的描写,却能通过简短的对话传达出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小说开头部分三次写到“兵无言”,请谈谈你对这三处“无言”的理解。写出小说中“风铃”在“兵”与“小琪”情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有人说,小说兵在真爱面前过于软弱,他的无言与沉默,险些丢了自己的真爱;还有人说,兵经历了一次情感与理智的痛苦冲突,演绎了一份可赞可叹的人间真爱……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明清徽州家谱与徽商文化 徐 彬从史学影响看,司马迁创立的史表是徽州家谱的主要渊源之一。明清徽州地区普遍认为“谱为一家之史”。自觉地将史法寓于谱法之中,修编了许多家谱以留传于世。明清徽州家谱的基本面貌大约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数量多、善本多。现存馆藏明清徽州家谱约1300种,很多都是古籍善本。出现这种情况,与徽州地区重视及时续修家谱和大量文人学士的参加密不可分,明代程敏政、汪道昆,清代戴震等名儒都积极参与其事。二是家谱种类繁多。从名称上看,有族谱、宗谱、家谱、世谱、会宗统谱等,它们或为一门之谱,或为一族之谱,或是一村或是一县,内容虽有侧重,但皆以体现血缘与地缘关系为主旨,服务于界定宗族血缘与地缘界线。如程敏政的《新安程氏统宗世谱》是关于徽州地区范围内具有血缘联系的程氏宗谱,而汪道昆修《汪氏十六族谱》则是记唐模等十六族的汪氏宗谱。三是体例完备、内容丰富。明清徽州家谱基本由谱序、凡例、世系图表、墓图、祠图、像赞、村居图、谱传、进呈谱表、诰封褒章、族产文书、翰墨文章、家训、族规等部分组成,以世系为时间主线,通过对宗族生活各层面的记载,对明清徽州宗族的社会生活进行了全方位的记述,体现了“谱为一家之史”的主旨。在徽州特有的社会文化浸润下,徽州家谱表现出独具特色的徽商文化特征。比如宣扬商业理念,体现了重视商业的文化旨趣。汪道昆在《太函集》表达出“良贾何负闳儒”的理念;明隆庆《许氏世谱》记许秩语:“丈夫非锐意经史,即寄情江湖间,各就所志。”同族人许西皋也说:“人之处世,不必拘其常业,但随所当为者,士农工贾,勇往为先,若我则业贾者也。”不少家谱通过设立家传,还满足了徽商名垂家史的精神追求。徽州家谱中记载了大量徽商的传记和行状,甚至还出现了为女性商人立传的情况,如《竦塘黄氏宗谱》记载了吴盛“泉布出入,不假簿记,筹算心计之,虽久,锱铢不爽”。为徽商立传,体现了不轻视商人的文化理念。家谱还是商业活动中的交际手段,有独特的文化交流功能。作为宗族而言,有共同而稳定的居住区域是其主要特征之一,但徽州地区却是“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徽州人因商业活动表现出明显的流动性与分散性,与宗族要求聚族而居的特点相矛盾,为了弥合这种矛盾,编修家谱就显得尤其重要。并且在经营活动中徽商面临的竞争十分激烈,利用家谱的“收族”功能,能有效地将各地流动经商的族人凝聚起来,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竞争,甚至可以互通信息达到共赢的效果。徽州家谱充分折射出了明清徽州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家谱为徽州宗族社会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精神支撑,也为徽州地区的社会风俗形成发挥了导向的作用。它和徽商文化结合在一起,成为地方文化中的重要部分。 (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减)下列关于“徽州家谱”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智慧与国学王小波物理学家海森堡给上帝带去了“相对论”和“湍流”两道难题。我也有一个问题,但我不想向上帝提出,那就是什么是智慧。当然,不是上帝的人对此倒有些答案,但我总是不信。相比之下我倒更相信苏格拉底的话: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他还有些妙论我更加喜欢: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智慧一文不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这对某种偏向是种解毒剂。如果说我们都一无所知,中国的读书人对此肯定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孔夫子说自己知天命而且不逾矩,很显然,他不再需要知道什么了。后世的人则以为:天已经生了仲尼,万古不长如夜了。再后来的人则以为,精神原子弹已经炸过,世界上早没有了未解决的问题。总的来说,中国人总要以为自己有了一种超级的知识,博学得够够的、聪明得够够的,甚至巴不得要傻一些。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人以为,因为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可以坐待世界上一切寻求智慧者的皈依——换言之,我们不仅足够聪明,还可以担任联合国救济署的角色,把聪明分给别人一些。一种如此聪明的人,除了教育别人,简直就无事可干。马克•吐温在世时,有一次遇到了一个人,自称能让每个死人的灵魂附上自己的体。他决定通过这个人来问候一下死了的表兄,就问道:你在哪里?死表哥通过活着的人答道:我在天堂里。当然,马克•吐温很为表哥高兴。但问下去就不高兴了——你现在喝什么酒?灵魂答道:在天堂里不喝酒。又问抽什么烟?回答是不抽烟。再问干什么?答案是什么都不干,只是谈论我们在人间的朋友,希望他们到这里和我们相会。这个处境和我们有点相像,我们这些人现在就无事可干,只能静待外国物质文明破产,来投靠我们的东方智慧。这话梁任公1920年就说过,现在还有人说。洋鬼子在物质堆里受苦,我们享受天人合一的大快乐,正如在天堂里的人闲着没事拿人间的朋友磕磕牙,我们也有了机会表示自己的善良了。要不是达•伽马找到好望角绕了过来,我们还真闲着没事干。从汉代到近代,全中国那么多聪明人,可不都在闲着:人文学科弄完了,自然科学没得弄。马克•吐温的下一个问题,我国的一些人文学者就不一定爱听了:等你在人间的朋友们都死掉,来到了你那里,再谈点什么?是啊是啊,全世界的人都背弃了物质文明,投奔了我们,此后再干点什么?难道重操旧业,去弄八股文?除此之外,再搞点考据、训诂什么的。过去的读书人有这些就够了,而现在的年轻人未必受得了。把拥有这种超级智慧比作上天堂,马克•吐温的最后一个问题深得我心:你是知道我的生活方式的,有什么方法能使我不上天堂而下地狱,我倒很想知道!言下之意是:忍受地狱毒火的煎熬,也比闲了没事要好。是啊是啊!我宁可做个苏格拉底那样的人,自以为一无所知,体会寻求知识的快乐,也不肯做个“智慧满盈”的儒士,忍受这种无所事事的煎熬!联系上下文,说说“这对某种偏向是种解毒剂”这句话该怎样理解。 文章第三段引述马克•吐温的故事,主要有哪些作用? 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沙坪的美酒丰子恺①胜利快来到了。逃难的辛劳渐渐忘却了。我住在重庆郊外的沙坪坝庙湾特五号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数年间,晚酌是每日的一件乐事,是白天笔耕的一种慰劳。②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兰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马赛会得奖的贵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总之,凡白酒之类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难中住在广西贵州的几年,差不多戒酒。因为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无论本地人说得怎样好,我都不要吃。③由贵州茅台酒的产地遵义迁居到重庆沙坪坝之后,我开始恢复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庆人仿造的黄酒。④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黄酒,原因很简单:就为了白酒容易醉,而黄酒不易醉。“吃酒图醉,放债图利”,这种功利的吃酒,实在不合于吃酒的本旨。吃饭,吃药,是功利的。吃饭求饱,吃药求愈,是对的。但吃酒这件事,性状就完全不同。吃酒是为兴味,为享乐,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古人所谓“酒三昧”,即在于此。所以吃酒决不是图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决不是好酒。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⑤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销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⑥“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一种助兴品。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少兴趣。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饮酒来延长晚餐的时间,增加晚餐的兴味。⑦沙坪的晚酌,回想起来颇有兴味。那时我的儿女五人,正在大学或专科或高中求学,晚上回家,报告学校的事情,讨论学业的问题。他们的身体在我的晚酌中渐渐高大起来。我在晚酌中看他们升级,看他们毕业,看他们任职。就差一个没有看他们结婚。在晚酌中看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照一班的人生观说来是“福气”,照我的人生观说来只是“兴味”。这好比饮酒赏春,眼看花草树木,欣欣向荣;自然的美,造物的用意,神的恩宠,我在晚酌中历历地感到了。陶渊明诗云:“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我在晚酌三杯以后,便能体会这两句诗的真味。我曾改古人诗云:“满眼儿孙身外事,闲将美酒对银灯。”因为沙坪小屋的电灯特别明亮。⑧还有一种兴味,却是千载一遇的:我在沙坪小屋的晚酌中,眼看抗战局势的好转。我们白天各自看报,晚餐桌上大家报告讨论。我在晚酌中眼看东京的大轰炸,莫索里尼的被杀,德国的败亡,独山的收复,直到波士坦宣言的发出,八月十日夜日本的无条件投降。我的酒味越吃越美。我的酒量越吃越大,从每晚八两增加到一斤。大家说我们的胜利是有史以来的一大奇迹。我的胜利的欢喜,是在沙坪小屋晚上吃酒吃出来的!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我有生以来,从未吃过那样的美酒。即如现在,我已“胜利复员,荣归故乡”;故乡的真正陈绍,比沙坪坝的渝酒好到不可比拟,我也照旧每天晚酌;然而味道远不及沙坪的渝酒。因为晚酌的下酒物,不是物价狂涨,便是盗贼蜂起;不是贪污舞弊,便是横暴压迫。沙坪小屋中的晚酌的那种兴味,现在已经不可复得了!唉,我很想回重庆去,再到沙坪小屋里去吃那种美酒。从文章结构上看,第二节写到“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有什么作用? 通观全文,作者对于真正的“陈绍”,持何种态度? 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作者在第⑧节中讲“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