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老人说“昨夜得见‘戏如人生’,非常过瘾,也感慨万千”。他感到“非常过瘾”的是什么?他“感慨万千”的又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本大题4小题,共22分) “太笨”的吴宓 年轻时的钱钟书在评价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时,有这样的言词;“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笨”的含义当然很多,“固守自己观念,不知变通”应是其中之一。就此而言,吴宓是真“笨”。 他对毛彦文的追求不屈不挠。追求不说,还把自己这不知变通的“死打硬缠”写成诗昭告天下:“吴宓苦爱毛彦文,三洲人士共惊闻。离婚不畏圣贤讥,金钱名誉何足云。”杨绛在《吴宓先生与钱钟书》一文中,对吴宓的这种“笨”如此描绘:“我对吴宓先生崇敬的同时,觉得他是一位最可欺的老师。当时吴先生刚出版了他的《诗集》,同班同学借口研究典故,追问每一首诗的本事。他像个不设防城市,一攻就倒,问什么,说什么,连他意中人的小名儿都说出来。” 吴宓这种对意中人执迷不悟的“笨”不仅表现在现实生活中,还洋溢到了艺术世界。在吴宓的《论〈红楼梦〉》中,他对林妹妹推崇备至。因此,他总是将自己深爱的女子统统比做林妹妹。凡有人动了吴宓的林妹妹或说了什么有损林妹妹的话,那就等着他对你暴跳如雷甚至大打出手吧。 抗战期间,昆明文林街上有个湖南人开了家牛肉馆。老板虽是卖牛肉的,可一样追求高雅,把牛肉馆取名为“潇湘馆”。这也不能说没一点理由:人家是湖南人,自然跟“潇湘”二字有关。可因为“潇湘馆”是林黛玉的香巢,吴宓为此勃然大怒。他找上门去,用手杖将馆里的锅碗盆瓢一阵猛砸,停手之后,还恨犹未释地叫老板将“潇湘馆”的招牌取下,岂知老板也是牛脾气,双方争执不下,后来有人出面调解,将“潇湘馆”改作“潇湘”才了事。 吴宓先生作为大名鼎鼎的教授,他口袋里的钱虽然比学生多几文,但仍然清苦。吴宓常常带着心爱的研究生去打牙祭,在小馆子里坐下来,他神情严肃地拿过菜单,用正楷在小纸片上写下要点的菜及价格,一笔一笔算清楚了,估量口袋里的钱真的够用,他这才交给跑堂的。既然是请客,还要如此锱铢必较,不了解他的人,真会觉得他小气。可这就是真实的吴宓。 性格即命运,这话八九不离十。细看吴宓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性格确实起到了决定作用。他把自己的一生浓缩为四个字——“殉情殉道”,可情归于空,道亦归于空,可谓“敌笑亲讥无一可,情亏志折事全终”。 他坚持“中西融合”的治学原则。在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人们对传统文化极尽声讨的时代,吴宓却不忍于新文化运动中民族文化价值的被忽略,与柳诒征、梅光迪、胡先驌、汤用彤、缪风林、王国维、林宰平等一大批学贯中西的知名学者,创办了以“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为宗旨的《学衡》杂志。他们在《简章》中声称:“本杂志于国学则立以切实之工夫,为精确之研究,然后整理而条析之,明其源流,着其旨要,以见吾国文化,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今天看来,这种当年被冠以“文化保守主义”的主张,已经分明表现出了它的前瞻性及现实价值。但在当年,《学衡》被认为是一本以极鲜明的态度反对新文化运动的刊物,受到来自新文化阵营和亲友的压力,《学衡》历时十余年,一直没有政治和经济上的依靠。 他率性直言,不知避讳。在三年困难时期、人人吃不饱肚子的时候,他上课为学生讲解“……犹……况……”文言结构,脱口举例“三两犹不够,况二两乎”,被指控为疯狂反对社会主义。 他感情真挚,不怕非议。尤其让人悲叹的是,他去世21年后,有人在台北拜访年逾百岁的毛彦文,问及吴宓对她的爱恋,毛彦文竟面无表情,冷冷地回答了一句:“好无聊。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这冰冷的回答,更体现了吴宓那“一但认定、绝不动摇”的品性。 衡者,秤杆也、准则也。他毕生追求的,是做人的准则、做学问的准则。当他试图去给治学、去给做人建立一个原则的时候,这些原则却反过来重重地伤了他。不过,他倒下了,一个纯正文人的标杆却树起来了。这,也许就是“衡”的所在。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E.本文选取了几个典型事例,将一个带有书呆子气、认真较劲、率性幽默的吴宓呈现在读者面前。人物刻画有血有肉,形象丰满。文中一再提及的“笨”的内涵是什么?结合本文,他的“笨”表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概括。为何说吴宓的一生充满悲剧色彩?请简要分析。有人说:“在二十世纪初,反对新文化运动,恰如唐·吉诃德和风车搏斗。但吴宓负隅顽抗,坚决不投降。”从文章内容看,你如何评价吴宓在新文化运动中的作为?请阐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亚马孙丛林中的雄性蓝蝶带有彩虹般的蓝色光辉,半公里外就能看到。其光辉如此强烈,有的竟能反射70%的蓝色光线,远远超过蓝色涂料的反射率。蓝蝶耀眼的光辉,原是一种警号,使别的雄性蓝蝶在远处就能知所趋避。蓝光越强,示警作用越显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亿万年的自然选择,使亚马孙蓝蝶翅膀有了如此奇妙的性能。 这种性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人发现,但其奥秘直到最近才被揭开。原来蓝蝶翅膀上覆盖着许多微小鳞片(就是触摸蝴蝶翅膀时会沾手的粉),其表面有许多平行的脊状突起物。观察脊的截面,会发现其中包含着许多平行排列的羽状物。“羽毛”的主干两边生出若干分支,分支的长度沿主干从根到梢逐渐变短,其结构类似于人造的多层介质反射镜。人造多层介质反射镜的反射光有很强的方向性:对接近垂直入射的单色光线反射率极高,但对斜入射光线的反射率很低。令科学家们大吃一惊的是:蓝蝶翅膀的反光却是广角的,可以在很大范围内看到。这种奇妙性能缘于那些羽状物的分支并非完全位于同一平面内,而是各具略为不同的倾斜角,使反光的视角大为增加。蓝蝶的翅膀还具有颜色选择性。其羽状物的尺寸恰好能增强蓝光的反射,而且其分支越多,反光就越强。一种仅有6到8个分支的蓝蝶翅膀,仍比蓝色涂料的反光率高出一倍以上。蓝蝶翅膀的反射光颜色随不同的视角略有变化,从蓝色到紫色,一直延伸到人眼看不见但蓝蝶能看见的紫外线。 目前人们正在研究蓝蝶的反光机理,想仿造应用。比如改善公路上的路标,改善电脑的液晶显示器。军事部门感兴趣的是仿蓝蝶翅膀的反光结构,将之用于可随环境变换色彩的新型迷彩伪装;服装公司则设想,仿蓝蝶翅膀做出的具有特殊反光性能的衣料,将使时装展示台上更加异彩纷呈。最重要的应用当然是有价证券的防伪,因为再先进的复印机也无法印造出具有精细立体结构的蓝蝶翅膀来。 纽约州立大学的一位昆虫学家说:“蓝蝶做到了工程师们试着做却未能成功的事。”的确,正在研究中的人造模仿物,在光学性能上仍无法与蓝蝶的翅膀相比。通观全文,准确说明蓝蝶翅膀独特的光学性能的一项是
对有关蓝蝶的仿生研究,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俗境:生命的简单重复与“瞎浪漫” 王蒙 ①大多数人难于碰到特别的逆境和顺境,更多是一种俗境:工作不好不坏,专业过得去但不出色,客观环境一般化,身体、心情、收入、地位、处境都可以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②这样的日子过得平常、平淡、平凡、平静、平和。这样的平常状态很容易被清高的、胸怀大志的人们视为庸俗。这样的生活有着太多的重复,太少的新鲜感、浪漫和刺激。静极思动,人们长期处在相对平静的生活中也会突然憋气起来,坐起火来。 ③我在年轻时最怕的也是庸俗,写作的一个目的就是对抗庸俗:我甚至认为,许多知识分子之选择-革命,不是像工农群众那样是由于饥饿和压迫,而是由于想拒绝庸俗。后来我明白了,庸俗银难说是一种职业,一种客观环境,一种政治的特殊产物。商人是庸俗的吗?和平生活是庸俗的吗?英雄主义的政治与大众化的政治,究竟哪个更庸俗呢?画家、明星、外交官、飞行员、水兵和船长这些浪漫的工作中都有庸俗者。另一方面滥用庸俗这个说法,孤芳自赏,如王小波说的只会瞎浪漫,则只能败坏正常与正当的人生。 ④庸俗不庸俗主要还是一个境界问题,一个文化素养、趣味问题。与其袁哀地酸酸地悲叹或咒骂旁人的庸俗,不如自己多读书、多学习,提高品味,扩大眼界,同时理直气壮地在正常情势下过正常的生活。如今流行一句话,叫“大雅若俗,大洋若土”。真正的雅并不拒绝至少不对大众、一般、快餐、时尚、传媒、蓝领痛心痰首。真正的雅或洋并不会致力于表示自己的与俗对立,特立独行。只有旧俄作家笔下的乡村地主,才会留下十余年前在彼得堡听戏的戏票,时不时地向人炫耀自己的不俗。 ⑤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用俗来剪裁一切,排斥一切高尚高雅,或者使世俗向低俗再向恶俗方面发展。还有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是自己已经俗得可以了,偏偏以高雅自居,张口闭口都是旁人的庸俗。例如喜爱吃喝,绝非大恶,毋宁说那也是人生乐趣的一部分。因贪吃贪杯而挥霍、而钻营、而丧失尊严、而丑态毕露那就是低俗了,而进一步用大吃大喝为手段结交坏人,共谋犯罪,那就不仅是恶俗而是罪恶了。而如果是自己吃完了立刻抨击吃喝呢? ⑥提出一个比较易行的建议:培养自己的审美能力吧,不论你的工作是干什么的,你总可以读点名著,看点名画,听听音乐戏曲,赏赏名山大川,用人类的文化祖国的文化丰富一下自己的局促的生活吧,用艺术与自然的美丽来补充一下抚慰一下自己平凡的日子与难免有时感到寂寞的灵魂吧,这比自恋自迷强得多啦。 (摘自苏教版《语文读本·必修五>,有删改)结合文意,简要说说标题中“瞎浪漫”的主要表现。简要分析第三段的论述层次。作者在文中对“俗境”人生表达了哪些看法?请加以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桑吉奈尔的灯塔 (法)都德 三年前的许多美妙的不眠之夜,我住在桑吉奈尔的灯塔上。在那里,在科西嘉的海岸边,阿雅克修海湾的入口处。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一座荒野的红色岛屿,灯塔位于岛的一个尖角上,另一个尖角上有热那亚式古塔,古塔里住着一只鹰。海水边有一座杂草丛生的荒弃的检疫站;几只山羊,鬃毛在风中摇曳的科西嘉小马;在岛的高处,是灯塔房,海鸟在它四周盘旋,塔上的多面体大灯光芒四射……这便是桑吉奈尔岛。 三个守塔人,都是矮个子,胡子满腮,面孔棕褐色,皮肤皱裂,都穿着厚羊毛上衣,但神态和性情却不同。他们都是善良、朴实、天真的人,对我这个客人殷勤备至!对他们来说,日子是那么漫长,回陆地时是那么快乐,在灯塔上三十天就可回陆地十天,这是规定;但到了冬天或气候恶劣时,就没规章可循刮风起浪了,桑吉奈尔白浪滔天,守塔人两三个月被困在灯塔上,有时还会陷入更可怕的境况。 “先生,我曾遇到这样一件事,”吃晚饭时,老巴托利对我说道,“五年前,就在我们在坐的桌子上……那个冬天的晚上,灯塔上只有我和谢戈……我们吃着晚餐,非常平静,突然,我的伙伴停止吃东西,用奇怪的目光看了看我,然后‘扑通’一声倒在桌子上,手臂向前伸直,我摇着他:‘喂!谢戈,谢戈!’,他死了!我是多么震惊啊。我愣愣地,对着尸体发抖,过了一阵,我突然想到‘灯塔!’我登上灯塔,把灯点亮。夜幕降临……先生,那是怎样的夜晚啊!大海的声音跟平常不一样。我每时每刻都好像听见有人在楼梯上喊我的名字。天刚蒙蒙亮,我将死去的伙伴抱到他的床上,在他身上盖了一床被单,做完祈祷后,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可怜的老巴托利讲着,前额涌出冷汗,以后,我们常一边晚餐,一边交谈,灯塔,大海,海难,科西嘉海盗……之后,太阳平西,第一个值夜班人点亮小灯,带上烟斗,水壶,一部厚厚的红递的普鲁塔克写的岱列传》,前往塔的高处。片刻,整个灯塔就响起了哗哗啦啦的链条声,滑轮声和上了发条的大钟的钟摆声。 这时,我跑到房子外面,坐在阳台上。 夕阳落到很低的地方,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向水里沉下去,把整个天边都拖在它身后。海风习习,海岛变成了紫色。天空中,一只大乌沉重地飞过,这是城堡的鹰回来了……渐渐地,雾霭从海面上升起来。……突然,我的头颁上空射出大量柔和的灯光,灯塔上的灯已经点燃。整个岛屿都笼罩在黑暗之中,但宽阔的海面上却闪着明亮的灯光,我也在黑夜里消失了,从刚才我头顶上一闪而过的强烈光线下消失了…… 我摸索着上了小铁梯,铁梯在脚下颤动,我终于到了塔顶。这里,灯火明亮。一盏有六根灯芯的大型卡索灯,灯芯在多面内壁中慢慢转动。我也坐到灯下面,守塔人旁边,他正高声朗读《列传羚,以防睡着了……外面是茫茫黑夜,无底深渊。海风从小阳台上呼啸而过,像个疯子一样。灯塔嘎吱直响,大海狂呼怒吼, 半夜时分,守塔人站起身,最后瞥了一眼灯芯,我们下去了。在楼梯上碰上第二位值班人揉着眼睛上楼;第一位守塔人把水壶和《列传》交给他。尔后,我们走进底层的那间屋子,里面塞满了链条、大钟摆、锡壶和缆绳。守塔人借助小灯的微弱灯光,在一大本总是开着的灯塔记事簿上,写着:“午夜。海浪很高。暴风雨。海上有船。” (选自《磨坊书简>,有删改)概括小说第一段内容,并说明第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第三段写老巴托利讲了一个故事,说明其叙述的特点。赏析小说结尾处画线句的妙处。(4分)小说的题目为“桑吉奈尔的灯塔”,请结合全文探究题目的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生活的视角 李林荣 ①在课堂上常教训学生,立论作文一定要有一个特定的视角。其实何止纸上谈兵写论文、发议论,需要视角,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一定的出发点和观察位置。别的不说,就以这几年我外出上班从骑车到挤公共汽车的交通形式变化而论,同一个北京城就因此而在我的感觉里有了很多改观。 ②住在北四环外龙王堂时,因为多次经受自北太平庄坐公共汽车回家几乎被别人的前胸、后背和膀子、胳膊肘挤成薄片的苦难,所以下定决心骑车出门。到了东三环麦子店安家之后,我的骑车生涯达到了一个小小的巅峰状态。最辉煌的一次纪录是在2002年冬的一天,从早到晚马不停蹄跑了一大圈,将大半个北京城区尽收眼底。 ③直到近一年前突然调到二外,把家搬到远郊通州,在大货柜车和小汽车密集交织的车流和它们吐出的浓烈尾气、卷起的阵阵尘土合力的排斥、包围中,我的亲爱的自行车,实在是有点黔驴技穷,再也无从施展它的身手了。 ④于是,我不得不改以坐公共汽车为主要的外出方式。也许正因为换了交通方式,先前骑自行车上下班的那种生活所特有的感触,现在倒越发清晰、明确起来。骑车人的视角,比挤在公共汽车上的人,要开阔得多,也自由得多。跨在小小的自行车上,每一步行程都得自己出力气,这是真实的;每一处眼前的人、物、景观,也都是行迹所至,自然扑近的,这也是真实的;路面上每一个坑坑洼洼的细节,也都是必须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及时小心予以应对的,这同样是真实的。自行车使我们获得了一种与一个城市近距离接触、甚至水乳相融的真实感和细腻感。 ⑤骑在自行车上,大概是一座城市里只比坐着、躺着和随便走着的时候高一点的一种生活姿态。骑在车座上,一个人看不到比自己站着时更远的一片视野。但是感谢会旋转的车蹬和车轮吧,它会把一个人原本很平常、很狭小的这片随意往那儿一站就可以得到的视野无限放大、无限铺展,最终,使一个经常骑自行车的人赢得远胜过一个只满足于步行和原地彷徨的人的丰富见识和宽广心胸。当然,这判断仅限于城市生活,要是有人像徒步探险家那样勇于迈步走出城市,双脚走路也是完全可能走出一片无边的天地的。 ⑥这么一想,挤在沙丁鱼罐头甚至压缩饼干桶一样的公共汽车里,就成了一种最没出息、最没诗意的生活状态。靠着这么一种状态,自然也可以在一个城市里四处出没、东游西荡,但对于公共汽车上的常客,就算他有永不消退的热衷于挤车的饱满激情,他所得到的,至多是一些困在车窗框里的一掠而过的风景片断,一连串似是而非、指鹿为马、南辕北辙的车站名称和行车线路,还有那种成分极其复杂、味道永远可疑的公共汽车车厢里专有的气息。 ⑦而在自行车车座上和公共汽车车厢里,即便是同一个人,也不知道是入乡随俗呢,还是象由心生呢,反正总是会有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表情。骑自行车的人,有悠然自得的逍遥派,有越蹬越来劲的自我陶醉派,也有自言自语的思索者,还有横冲直撞外带呼啸的野蛮豪放派。愁眉苦脸面露狰狞的骑车人,大概也是有的,但一般总是难得一见。可在公共汽车上,情形就大为不同。失去了审美必要的距离感,又缺乏流通的空气、敞亮的环境,大家一律油汗涔涔,倦容满面,最低限度也总有一种坐着和站着两种乘客间暗自较劲的心理失衡挂在嘴角眉梢,至于丑恶的抢座和该让座不让座,以及因为挤手踏脚怒颜相向、恶语相加等现象,更是令车厢生态进一步逼近了畜道而远离了人道。 ⑧我唯一的奢求是,下一回挤在公共汽车的人缝里,自己的嘴脸能够尽可能地慈祥一点。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E、文章尾段中“唯一的奢求”,是“我”向善情怀的流露,也是对公共汽车上那些丑陋现象的嘲讽,文笔委婉含蓄。作者骑自行车有哪些“独有的感触”?请概括作答。请简要分析文中两处划线的内容。 ⑴我的亲爱的自行车,实在是有点黔驴技穷,再也无从施展它的身手了。 ⑵更是令车厢生态进一步逼近了畜道而远离了人道。概括全文主旨,并谈谈你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