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
充分接纳自己,提高自制力,是有知识、有理性、有自信心和有自知之明的表现。
一个人如果能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去生活,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从日常点滴做起,这也是对社会的贡献。
只要我们有明确的生活日标,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有意义。
放弃“人定胜天、改造自然”的想法,学会与大自然和睦相处,是人类明智的选择
热爱生命,尊重生命,呵护生命,这应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