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日《工人日报》报道,时下,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是在有的地方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不力,信访对群众来说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有的地方或部门对群众的信访案件重视不够,或以“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好解决,我们正在研究解决,请你再等一等”为由搪塞,或层层批转,不给落实,让群众求告无门;有的甚至从中作梗,办“人情案.关系案”或“金钱案”,使问题得不到合理妥善地解决,甚至长期得不到解决,进而导致群众反复越级上访,矛盾越积越深,最终产生对立情绪。这些地方或部门( )
①违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②违背依法行政的原则
③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
④违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