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文以“春意”为线索,思路清晰,结构谨严。请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至少还有记忆 刘瑜 最近,看了一部话剧《弗罗斯特》。该剧是对1977年一场电视访谈半写实、半虚构的舞台重构,访谈者是英国脱口秀主持人弗罗斯特,被访谈者是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虽然当时水门事件已经过去了5年,尼克松也下台了3年,但是尼克松从来没有真正承认过错误。弗罗斯特雄心勃勃地想迫使尼克松在访谈中认错,而尼克松步步为营,将弗罗斯特咄咄逼人的提问转化为自我辩护,但最终还是“战败”了,在亿万电视观众面前出尽洋相,不得不缴械投降。 这个故事的主题,用最简洁的话说就是:不忘记,不原谅。 尼克松30年前的错误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在公众的记忆中消失,西方文化中公众对政治家过错“耿耿于怀”的态度令我感慨。虽然尼克松在世时就受到了政治的、舆论的惩罚,但他并没有因此得到救赎,几十年来人们从没有忘记向已经落入“井底”的他扔“石头”。要许多习惯领导特权的人来说,美国总统对竞选对手进行窃听,好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丑闻。但是美国社会没有这种“宽容”,支持率的自由落体、弹劾的压力、甚至入狱的威胁,迅速将尼克松抛入历史的垃圾堆。 “不忘记、不原谅”的表现,就是各类文化产品中反思主题反反复复的出现。拿水门事件来说,电影《尼克松》《迪克》《所有总统的人》都有对水门事件的再现和反思,电视片《辛普森》《X档案》《福图拉马》中也都有反映水门事件的剧情。当然,文化产业对政治错误最不依不饶的典型,还是越战的“文化工业”。且不说书籍、电视、歌曲、漫画等,就拿电影一项来说,作品就已经汗牛充栋,如奥利弗•斯通的越战三部曲。 可以看出,在人类天生的健忘倾向面前,文化产业主动承担了守护记忆、背负记忆、传载记忆的责任。面对权力社会可能手无寸铁,但是至少还有记忆。相比之下,中国有多少文艺作品在守护我们的集体记忆呢?“三年自然灾害”死亡成千上百万,我们有几部电影反映那些苦难?面对血流成河的土改、镇反、文革、四清,我们的奥利弗·斯通在哪里?在《大话西游》里?在《无极》和《遍城尽带黄金甲》里?权力固然封锁了记忆,但是社会本身、公众本身又有多少回忆的冲动、诉说的冲动、用历史的火炬去照亮未来的黑暗的冲动? 对于历史的伤痛,我们习惯于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何必揭历史的伤疤”;对于哪怕映射这一伤疤的文艺作品,我们涂抹着西方解构主义、荒诞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口红的嘴巴又说,“这种宏大叙事是多么的土气”。但是,如果对生命和痛苦的漠视可以体现在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里,它同样可以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事实上,当我们的文艺作品用五光十色的豁达、诗意、颓废、华丽、放荡、恶搞去包裹怯懦时,它正在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 当然,《弗罗斯特》这样的作品集中出现在这几年,绝非巧合。显然,这些作品的编剧导演都或多或少有影射当代政治尤其是伊战的意图。也许,历史的妙处正在于此: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 (选自《民主的细节》,有删改)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作者认为“不忘记,不原谅”在中国鲜有表现的原因有哪些?“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这句话包含了哪些深意?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抚摸那条船 彭晓东 那条船,是河上的精灵。 老李用那条船将河东河西连接起来,然后通往不远处的古镇。 在日月的轮回中,老李孑然一身。只有那船、那河、远远近近的山,和那些永远的过客,是他的欢乐。 有一天,最后一趟乘客离船而去,四周又归于寂寞。一个装得满满的背篼,静静地依在船头。老李揭开遮布,竟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明亮而对世界陌生的眼睛。 老李忙打开包被,抱出了这小小的生命。那是怎样一个玲珑剔透的生命啊。 老李禁不住用他的胡须轻轻蹭了蹭孩子的小脸。孩子的哭声飞翔在宁静的河面上,让他感到了一生从未有过的快乐。他把一滴水点到孩子的嘴唇上,孩子竟不哭了。 这个被遗弃的女婴,老李给她取了名字,叫小鱼儿。 老李依旧摆渡,依旧在黄昏清洗船,只是背上多了小女孩。小女孩和船都成了河上的精灵。 “老李,谁的孩子?”常有人问。老李笑笑,不答,只撑他的船。也有奶孩子的妇女,把孩子接过去,坐在篷里喂上一口,下船时还给老李。 小鱼儿就这么长大着,和水边的植物一起生长。船,因有了女孩而变得格外热闹了。有要过河的来了,小鱼儿便会走到船头迎接,进船里拍拍凳子说,请坐。许多人上船下船总要摸摸小鱼儿的脑袋,亲亲她的小脸,逗逗她。人们都说,小鱼儿每天在这河上,养得很好呢。 老李摆渡挣不了多少钱。清汤寡水的日子,却还是想办法常常给小鱼儿开小灶。老李一筷子一筷子把好东西夹给小鱼儿,小鱼儿却趁父亲不注意,又把好吃的偷偷压回父亲碗里。 小鱼儿学会了唱歌,学会了用野草和山花编织各种小花篮。她把花篮挂满了船舱,让芬芳笼罩着老李的生活。小鱼儿爱美,爱新衣,老李便常常在小鱼儿睡熟后借着星光和月色去捕鱼,去捕捞那些小鱼儿眼中美丽的企盼。 后来,河上修起了桥,老李便不再摆渡了,只用他的船打鱼。老李依旧在每一个黄昏里洗他的船,依旧在洗船时听小鱼儿轻轻地唱。 成长是父亲心中淡淡的喜悦。眼看着小鱼儿长得像水边的植物一般茂盛,老李却在一天天老去。 小鱼儿二十岁那年,这河附近变成了三峡移民区。这里将在人们的关注中,永远只留在人们的记忆里了。 那年,小鱼儿有了爱情,比河岸上的五彩石还美。 也在那年,老李生了病,或许秋后就将去见天堂的色彩了。 小鱼儿和她的爱情,想带着父亲外迁。远方,就是山的那边,有更幸福的云朵。 小鱼儿告诉父亲他们的决定,老李迟疑了一下,微笑着说:“你们去吧,去吧。这是好事儿。只是我老了,离不开这儿啦。” 小鱼儿到外迁地建房去了。那些傍晚,夜暗得象黑色的帐幔,从天上抛下来。又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连星星的微光也没有。 老李一直呆坐在船头,这个曾经依偎过女儿小生命的温暖船头,把目光投向远方,那里有小鱼儿的新家。 小鱼儿回来时,迎接她的只有这条船了。船浮在水面上,很孤单。 那些日夜,船记住了小鱼儿的眼泪。 邻村有人愿意买下这船,小鱼儿却说,不。 船,沉静着,在等待。小鱼儿来了,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了船。她轻轻地抚摸着船。凸的、凹的、涩的、滑的,残留的河泥,附着的青苔。她拿出帕子,一寸一寸,学着父亲擦洗船。她将船擦得光亮,直至显出木质的纹路。 外迁的那天,小鱼儿把花篮挂满了船舱。(选自《文苑·经典美文》)文中两处关于“把花篮挂满了船舱”的细节描写,分别表现了小鱼儿什么样的情感活动? 请具体说明。分析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①小女孩和船成了河上的精灵。 ②老李便常常在小鱼儿睡熟后借着星光和月色去捕鱼,去捕捞那些小鱼儿眼中美丽的企盼。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老李形象。 17.有人说本文是现代浓缩版的《边城》,充满了诗意,美不胜收。请结合文本探究这篇小说的美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做人和做事 周国平 ①做人最重要的是诚实地面对自己,在自己良心的法庭上公正地审视自己,既不护己之短,也不疑己之长,从而对自己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这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足以使他哪怕在全世界面前坦然承认自己的错误,也淡然面对哪怕来自全世界的误解和不实的责骂。 ②做事即做人。人生在世,无论做什么事,都注重做事的精神意义,通过做事来提升自己的精神世界,始终走在自己的精神旅程上,只要这样,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有意义的,而所做之事的成败则变得不很重要了。 ③做事有两种境界。一是功利的境界,事情及相关的利益是唯一的目的,于是做事时必定会充满焦虑和算计。二是道德的境界,无论做什么事,都把精神上的收获看得更重要,做事只是灵魂修炼和完善的手段,真正的目的是做人。因此,做事时反而有了一种从容的心态和博大的气象。 ④人生在世,既能站得正,又能跳得出,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跳得出是站得正的前提,唯有看轻沉浮荣枯,才能不计利害得失,堂堂正正做人。如果说站得正是做人的道德,那么,跳得出就是人生的智慧。人为什么会堕落?往往是因为陷在尘世一个狭窄的角落里,心不明,眼不亮,不能抵挡眼前的诱惑。佛教说“无明”是罪恶的根源,基督教说堕落的人生活在黑暗中,说的都是这个道理。相反,一个人倘若经常跳出来看一看人生的全景,就不太会被那些渺小的事物和次要的价值绊倒了。 ⑤权力是人品的试金石。恶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折磨和伤害弱者。比如一个办事员,手里有了一点小小的权力,即使办一个正常的手续,他也会百般刁难,以显示他的重要。而善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造福和帮助弱者。他们都从中获得了快乐,但这不同的快乐,体现了多么不同的人品啊。一切世俗的价值,包括权力、财富、名声等,都具有这样的效应,能彰显其拥有者的善和恶。 ⑥天赋,才能,眼光,魄力,这一切都还不是伟大,必须加上真实,才成其伟大。真实是一切伟人的共同特征,它源自对人性的真切了解,并由此产生一种面对自己、面对他人的诚实和坦然。精神上的伟人必定是坦诚的,他们足够富有,无须隐瞒自己的欠缺,也足够自尊,不屑于用做秀、演戏、不懂装懂来贬低自己。 (选自《周国平文集》,有删改)请根据文章内容简要概括“做人与做事”的关系。请简要分析第⑤段的论证思路。结合文本,请说说你对文章第⑥段画线句子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城市羔羊 晨义 城市每天都有意外的事情发生。 今天,在市中心碧绿的圆草坪上,出现了一只雪白的羔羊。 她的飘荡着山野气息的眼神,第一次闪现出犬牙参差的楼厦以及纵横交错的车流。起初,她似闯入一条不曾啃过野草的峡谷,环视这样的悬崖,顾盼这样的溪水,颈上的两个小铃铛欢快地碰来碰去,还甜甜地叫唤两声,露出少女的天真。她甚至试着走到草坪边缘,探头嗅嗅来去匆匆的车影,仿佛那是涓涓流水,可以解渴,可以照亮她可爱的模样。然而她渐渐发现这里的草干枯单调,又短又碎,也没有花朵,连她的小蹄尖都遮不住,吃起来无滋无味,山坡上的草叶多鲜美啊!这里的声音杂乱,山坡上的声音多悦耳啊!山坡上的风吹到身上像水洗一样,越吹越白越洁净,而这里的风恰恰相反,而且没有憩息的树阴……同时,她感到了处境的危险,比有一天遇见了饿狼还严重,因为那一刻她可以奔跑,跑到羊群那里,羊群那里有牧人。但现在,就她一个。她“咩咩”地叫了几声,惶恐地张望。她的语言只有她自己听得懂。这是一座孤岛,除了脚下这些小市民化的草,她成了岛上唯一的求生者。 她怎么来到了这里? 城市的草是不允许长高的,长高了叫荒草,要毫不客气地清理掉,不然会生出野花,生出飞叫着的昆虫,比如蟋蟀、蚂蚱——那不乡村化了吗?城市的草卑微低矮,直白一律,就那么浅浅一层薄色,看上去平平淡淡,不让你产生任何奇思异想;踩上去软软绵绵,从不留有步步芳菲的浪漫:含蓄什么?深沉就别在这里。这些草从老远的地方一块块买来,曾随阵雨般的流行音乐一起,润染过一片片苍白的心灵。但日升月落,也就不再新鲜。你见过失却魅力的情人的瞳眸吗?正是如此茫然。而今日,因了这只明亮的羔羊,它竟闪射出前所未有的奶汁般的神采。 毫无疑问,这只羔羊吸引了众多的注目和议论。有人还端起油光光的猎枪向她眯起一只血红的三角眼。 “哦,像个天使!” “哟,迷途的羔羊啊。” “哈,四面楚歌。” “很危险了,哼,说不定会叫车碰死。” “可惜太小了,还不够一顿涮羊肉。” “谁叫这家伙馋哩,啃草啃到城市里来了,这不是破坏绿化吗?” “它一定渴了,真可怜。” “倒有些诗意。” 四周都是路,可没有她的一条。日头西沉,到了归卧家园、品味甘草的时刻。然而今天,她连回忆的权利都不存在。她等待着,她要趁夜色快快奔跑!奔跑!什么时候找到了野草,生命才能获救。 黑夜来临,她能寻到归去的来路吗?而且,不到最终的一刻,红唇绿眼的城市不会终止纵横。何况,城市的夜路并不好走。她的心可以舒展在崎岖坎坷的旷野,却不敢透露给宽阔平坦的城市。 不过别担心,这羔羊原来只是一尊白石雕像。她不会走动,不会饥渴。如果有人打碎它,也听不到痛苦的惨叫,看不见可怕的流血。 感谢上帝。从第三段看,这只“城市羔羊”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变化?请概括回答。文章题为“城市羔羊”,却用了不少笔墨写圆草坪上的草,作者的用意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文章为什么要铺陈众人对“城市羔羊”的注目和议论?结合全文,试探究倒数第二段在结构安排和主旨表达上的妙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狼图腾》节选 姜戎 两年前陈阵从北京到达这个边境牧场插队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下旬,额仑草原早已是一片白雪皑皑。陈阵被安排住在毕利格老人家里,分配当了羊倌。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随老人去八十多里外的场部领取学习文件,顺便采购了一些日用品。临回家时,老人作为牧场革委会委员,突然被留下开会,可是场部指示那些文件必须立即送往大队,不得延误。陈阵只好一人骑马回队。临走时,老人将自己那匹又快又认家的大青马,换给了陈阵,并再三叮嘱他,千万别抄近道,一定要顺大车道走。 刚登上一道山梁,遥望大队驻地的查干窝拉山头,他一下子就把老人的叮嘱扔在脑后,率性地放弃了绕行二十多里地走大车道的那条路线,改而径直抄近路插向大队。 天越来越冷,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陈阵忽然一阵颤栗,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他怕大青马迷路,怕变天,怕暴风雪,怕冻死在冰雪荒原上,但就是忘记了害怕狼。 快到一个山谷口,一路上大青马活跃乱动、四处侦听的耳朵突然停住了,并且直直地朝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错乱。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距他不到四十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后来,陈阵跟毕利格详细讲起狼群当时的阵势,老人用食指刮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说,狼群八成正在开会,山那边正好有一群马,狼王正给手下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呢。幸亏这不是群饥狼,毛色发亮的狼就不是饿狼。 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他知道蒙古草原狼的速度,这几十米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消几秒钟便可一蹴而就。人马与侧面的狼群越来越近,陈阵深知自己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必须像唱空城计的诸葛孔明那样,摆出一副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身后跟随铁骑万千的架势。只有这样才能镇住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蒙古草原狼。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但是,这个无枪无杆的单人单马,竟敢如此大胆招摇地路过狼群,却令狼王和所有的大狼生疑。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这几十步可以说是陈阵一生中最凶险、最漫长的路途之一。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 大青马的步伐似乎也不那么镇定了。陈阵的双腿和马身都在发抖,并迅速发生可怕的共振,继而传染放大了人马共同的恐惧。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 毕利格阿爸把自己的大青马换给他,但马鞍未换。难怪当初老人给他挑了这么大的一副钢蹬,似乎老人早就料到了有用得着它的这一天。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 但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陈阵看呆了。 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雪砂。 (节选自《狼图腾》,有删改)小说第一段中毕利格老人把大青马换给陈阵并再三叮嘱这一细节有何作用?赏析文中两个画线的句子。 (1)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 (2)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简要概述文中蒙古草原狼的特点。作者是怎样描写陈阵与狼群遭遇后的心理变化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