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认为:"正义只有一个,它对所有的人类社会都有约束力,并且它是基于一个大写的法,这个法是运用指令和禁令的正确的理性。无论谁,不了解这个大写的法--无论这个法律是否以文字形式记录在什么地方--就是没有正义。"此"大写的法"指的是
“英国国王的王位不得传给天主教徒,英国必须加入英国国教会,直接依附于国王者不可担任下院议员,国王所做的一切决定都须由同意该项决定的大臣签署后才能生效,法官的任免应由议会决定,被议会定了罪的人国王不得任意赦免等。”材料反映出
古希腊智者学派的代表人物普罗塔格拉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神是不可知的,人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发明语言,造出房屋、衣服、袜子和床,并且从土里取得养生之资的。这一观点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
“事实上有一种真正的法律——即正确的理性——与自然相适应,他适用于所有的人并且是永恒不变的。……人类用立法来抵消它的做法是不正当的,限制它的作用是任何时候都不被允许的,而要消灭它则是更不可能的……它不会在罗马立一项规则,而在雅典立另一项规则,也不会今天立一种,明天立一种。有的将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下列文献能体现这一法律理念的是: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中说道:“政府垄断了供朝廷和行政机构消费的许多商品的生产和分配,这些商品包括武器、纺织品、陶器、皮革制品、服装和酒等。另外,政府还完全控制了全体人民所需的基本商品的生产和分配,如盐铁等。这些限制剥夺了中国商人成为无约束的企业家的机会,使经济失去了自由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助长了官员的腐化和堕落,因为朝廷官员能够利用他们的特权地位去操纵国家垄断商品来为个人牟利。”这段话揭示了中国
清朝学者万斯大说:“古之时,诸候之嫡长子为世子,嗣为诸候,其余支庶之后,族类繁多,惧其散而无统也,因制为大宗小宗之法。”材料主要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