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1月24日晚,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一间破草屋里,18个衣衫破旧、面色饥黄的农民,借助一盏煤油灯,面对一张契约,神情紧张地按下血红的指印,并人人发誓:宁愿坐牢杀头,也要分田到户搞包干。小岗村,是中国改革的起点。这份包干契约,被认为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枪”。小岗村的做法
魏晋时期的著名思想家傅玄在《马(钧)先生传》中记载,“居京都,城内有地,可以为园,患无水以溉。先生乃作 ,令童女儿转之,而溉水自复,更入更出其巧百倍于常。”材料中横线处的灌溉工具是
“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人,……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引文描述的官员应是
《朱子语类》写道:“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或存未当,则门下缴驳……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这种分工体现了
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说:“虽然我们已经说过中国的政府形式是君主制,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是贵族政体……如果没有与大臣磋商或考虑他们的意见,皇帝本人对国家大事就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所有这类文件都必须先由大臣审阅然后呈交给皇帝。”利玛窦认为中国明朝时
《元史·百官志》:“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据材料可知,元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