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是古代谐趣诗的一种,如:“三结义后纷战酣,顾盼天下访大贤。茅舍频趋精诚至,庐内孔明始出山。”每句首字相连为“三顾茅庐”。后又衍生出藏头联的对联形式。请从下面三个词语中任选一个,拟写一副每句7个字的藏头联。不考虑平仄。①春秋 ②动静 ③起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老夫老妻 冯骥才“离婚!马上离婚!”这是年轻时每次吵架吵到高潮,她必喊出来的一句话。六十岁后她就不再喊这句话了。今天又喊出来,可见她已到了怒不可遏的地步。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撞着,他急速而无目的地在屋子中间转着圈。转了两圈,站住,转过身又反方向地转了两圈,然后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啪”的一声带上门。老婆儿火气未消,面对空空的屋子不住地出声骂他。墙上的挂钟当当响起来,已经八点钟了。他们这场架正好打过了两个小时。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打架过后两小时,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她耳边又响起刚才打架时自己喊的话:“离婚!马上离婚!”她忽然觉得这话又荒唐又可笑。她开始感到屋里空荡荡的,悔意悄悄浸进心中。她想,两人一辈子什么危险急难的事都经受过来了,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吗?——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会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总该回来了,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两个小时了却仍没回来。外边正下着大雪,老头儿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了。瞧他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别是不留神滑倒摔坏了吧?想到这儿,她在屋里待不住了,起身穿上外衣,从挂衣钩儿上摘下老头儿的围巾、棉帽,走出房子去了。夜色并不太暗,在路灯的辉映下,繁密的大片大片的雪花纷纷而落。她一看这雪景,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那是五十年前的一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她从多少天对他的种种感觉中,已经又担心又期待地预感到他这天要表示些什么了。在河边的那段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似的把她拉到怀里。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他呢?竟然像傻子一样一动不动,任她用雪打在身上,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她打着打着,忽然停住了,呆呆看了他片刻,忽然扑到他身上。她感到,他有种火烫般的激情透过身上厚厚的雪传到她身上。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年轻时,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她却很少再想起这桩事。是不是一生中经历的事太多了,积累起来就过于沉重,把这桩事压在底下拿不出来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她的心……现在她老了,此刻在雪地里,每一步踩下去都是颤巍巍的,每一步抬起来都费力难拔。一不小心,她滑倒了。她把手插进雪里,撑住地面,艰难地爬起来,就在这一瞬间,她又想起另一桩往事。那时他俩刚结婚,一天晚上去看电影,散场出来时雪还下着。他们走着走着,跟着高兴地跑起来。但她脚下一滑,跌在雪地里。他跑过来伸给她一只手,要拉她起来。她却一打他的手:“去,谁要你来拉!”她一跃就站了起来。那时她是多么轻快啊,像小鹿一般,而现在她又是多么艰难呀,像衰弱的老马一般。她多么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虽然老头儿也老而无力了,一只手拉不动她,要用一双手才能把她拉起来。那也好!总比孤孤单单一个人好。她想到楼上的邻居李老头,老伴死了。平时女儿、女婿都上班,家里只剩李老头一人;星期天女儿、女婿带着孩子出去玩,家里依旧剩李老头一人。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形影相随。尽管老头儿爱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等等,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她喜欢老头儿的性格,真正的男子气派,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粗心不是缺陷,粗线条才使他更富有男子气……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此刻她只担心老头儿雪夜外出会遇到什么事情。她找不着老头儿,这担心就渐渐加重。如果她的生活里真丢了老头儿,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大概快十点钟了,街上没什么人了,仍不见老头儿,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她两脚在雪里冻得生疼,膝头更疼,步子都迈不动了,只有先回去了,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 (有删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E.老婆儿雪夜寻夫,想起年轻时自己与丈夫相恋相爱、相伴相助的几幕情景,心中倍感“老来伴”的重要性。这篇小说在结构安排上有什么突出的特点?这样安排的效果如何?老婆儿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老头儿以前与老婆儿吵架后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这次已经两个小时了仍没回来。你认为这次老头儿在这个晚上会回来吗?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古代传统教育的文化生态分析 孙和平①中国文化精神的结构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育的价值观、世界观、教育原则等,是中国文化机制最核心的部分,而中国的文化机制从根本上决定着中国教育的内在机制。所以,研究中国古代教育,必须将其置于中国文化的整体框架之中,才能充分认识其规律和内涵。从文化生态入手审视古代传统教育,不仅可以更为准确而深刻地把握其传统生成、发展的文化背景、原因及趋势,也对当前我们实现传统教育现代化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中国古代传统教育中,教育目的作为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受中国文化精神生态的滋养最深,唯有从古代传统教育的文化生态出发,才能深刻理解古代传统教育的目的。中国古代传统教育的目的.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大概有“明伦”说、“成人”说等,而这些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精神在传统教育中的折射。②“诗书教化,所以明人伦也。”这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明人伦,即使人明了做人做事的道德标准之意。孟子认为,人伦有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古代传统教育的本质目的就是使人懂得五伦、懂得那个时代做人做事的基本的道德规范,促使大家成为遵纪守“伦”的社会成员,促进社会的和谐。从古代传统教育的文化生态去分析。“明人伦”的教育目的和价值取向无疑受到中国文化精神特别是伦理精神的深刻影响。③中国古代社会系统框架是以家族为中心的系统体系,所以,在本质上决定了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脉相承的血统文化。以此为出发点形成了宗法专制的社会结构,而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文化正是理解传统教育中的教育目标的关钮。④因此,正是在这文化的影响下,传统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体的自我、全面发展,不是对自由、平等、民主与人权的追求,个体也不是为了生命的存在和发展而有价值和意义,而是为了封建伦理纲常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人的培养更多体现在伦理道德培养上。集中在等级、专制、集权等服从大一统价值观念,强调群体价值,这也是与中国文化的宗法集体主义和伦理类型相契合的。在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的伦理型文化环境中,传统教育中突出“明人伦”,则为顺理成章之事。“成人”说,即立足于“人”的成长,是中国古代关于传统教育目的又一重要论述。百家争鸣时代,儒家以培养“君子”、“圣贤”为目标,道家以培养“真人”、“圣人”、“仙人”为弟子标准,佛家以培养“菩萨”、“佛”这样高境界的人为教育目标;这些都共同揭示了当时传统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品德高尚、有学问的人“士”和有至高无上的思想境界的“圣人”;宋代大儒朱熹更是把圣贤作为最终目的,认为凡人必须以圣贤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智者们所设计的母语教育,都以“君子”“贤人”“圣人”为培养目标。(节选自《人民论坛》2013年第23期)下列关于“古代传统教育目的”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古代传统教育的目的,它作为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受中国文化精神生态的滋养极深;因此要深刻理解它就必须从古代传统教育的文化生态出发。B古代传统教育目的大概是使人明了做人做事的道德标准,立足于“人”的成长等;一定程度上说,这些教育目的是中国文化精神在传统教育中的折射。C.古代传统教育的目的在一脉相承的血统文化的影响下.不是为了生命的存在以及发展而有价值和意义,而是为了封建伦理纲常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D.古代传统教育目的从本质上说就是使人懂得五伦以及那个时代做人做事的基本的道德规范.促使大家成为遵纪守“伦”的社会成员,促进社会的和谐。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玻璃匠和他的儿子梁晓声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城市里总能见到这样一类游走匠人——他们背着一个简陋的木架街行巷现,一边走一边招徕生意:“镶——窗户!……镶——镜框!”他们被叫做“玻璃匠”。有时,人们甚至直接这么叫他们:“哎,镶玻璃的!”他们一旦被叫住,就有点儿钱挣了。但也就一角或几角,他们绝不会多要你一分钱。玻璃匠开始切割玻璃时,每每都吸引不少好奇的孩子围观。孩子们的好奇心,主要是由玻璃匠那一把玻璃刀引起的。玻璃刀之所以能切割玻璃,完全靠那一粒钻石。没有了那一粒小之又小的钻石,玻璃匠也就只得改行,除非他再买一把玻璃刀。可对于靠镶玻璃养家糊口的人,买刀谈何容易!并且,也极难买到。因此,玻璃匠们非常爱惜他们的玻璃刀!我的一位中年朋友的父亲,便是从前年代的一名玻璃匠,他的父亲有一把德国造的玻璃刀。有次我这位朋友在我家里,聊起了他的父亲,聊起了他父亲那一把视如宝物的玻璃刀,心中感慨万千!他说他父亲一向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他十岁那一年,他母亲去世了,从此他父亲的脾气就更不好了。而他是长子,下面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父亲一发脾气,他就首先成了出气筒。年纪小小的他,和父亲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也越来越冷漠。他认为他的父亲一点儿也不关爱他和弟弟妹妹。少年时的他,心里竟有点儿恨自己的父亲……有一年夏季,他父亲回老家办理他祖父的丧事。父亲临走,指着一个小木匣严厉地说:“谁也不许动那里边的东西!”——他知道父亲的话主要是说给他听的。同时猜到,父亲的玻璃刀放在那个小木匣里了。但他毕竟是个孩子,免不了会对它产生好奇心!于是父亲走后的第二天他打开了那小木匣,但他只是将玻璃刀从双层的绒布套子里抽出来欣赏一番。第二天他又将玻璃刀拿在手中,找到块碎玻璃试着在上边划了一下,一掰,碎玻璃分为两半,他就觉得更好玩了。以后的几天里,他也成了一名小玻璃匠,用东捡西拾的碎玻璃,为同学们切割出了一些玻璃的直尺和三角尺,大受欢迎。然而最后一次,那把玻璃刀没能从玻璃上划出纹来,仔细一看,刀头上的钻石不见了!他这一惊非同小可,心里毛了,手也被玻璃割破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使用不得法,刀头上那粒小之又小的钻石,是会被弄掉的。他完全搞不清楚是什么时候掉的,可能掉在哪儿了。他当时可以说是吓傻了……由于恐惧,那一天夜里,他想出了一个卑劣的办法——第二天他向同学借了一把小镊子,将一小块碎玻璃在石块上仔仔细细捣得粉碎,夹起半个芝麻粒儿那么小的一个玻璃碴儿,用胶水黏在玻璃刀的刀头上了。那一年是1972年,他十四岁……他的父亲回到家里后,见他手上缠着布条,问他手指怎么了。他搪塞地回答,生火时不小心被烫了一下。父亲没再多问他什么。第二天,父亲一早背着玻璃箱出门挣钱去。才一个多小时就回来了,脸上阴云密布。他和他的弟弟妹妹吓得大气儿都不敢出一口。然而父亲并没问玻璃刀的事,只不过仰躺在床,闷声不响地接连吸烟……下午,父亲将他和弟弟妹妹叫到跟前,依然阴沉着脸但却语调平静地说:“镶玻璃这种营生是越来越不好干了。我以后不做玻璃匠了,我得另找一种活儿挣钱养活你们……”以后,他的父亲就不再是一个靠手艺挣钱的男人了,而是一个靠力气挣钱养活自己儿女的男人。他说,以后他的父亲做过搬运工,做过仓库看守员,做过公共浴堂的临时搓澡人,甚至还放弃一个中年男人的自尊,拜师为徒,在公共浴堂里学过修脚……而且,他父亲的暴脾气,不知为什么竟一天天变好了,不管在外边受了多大委屈和欺辱,再也没回到家里冲他和弟弟妹妹宣泄过。那当父亲的,对于自己的儿女们,也很懂得问饥问寒地关爱着了。这一点一直是他和弟弟妹妹们心中的一个谜。到了我的朋友三十四岁那一年,他的父亲因积劳成疾,才六十多岁就患了绝症。在曾做过玻璃匠的父亲的生命之烛快燃尽的日子里,我的朋友对他的父亲孝敬倍增。那时,他们父子的关系已变得非常深厚了。在医院住院时,趁父亲精神还可以,儿子终于向父亲承认,二十几年前,父亲那一把宝贵的玻璃刀是自己弄坏的。不料他父亲说:“当年我就断定是你小子弄坏的!”儿子惊讶了:“为什么呢?”他的老父亲微微一笑,说:“你以为你那种法子高明啊?我每次给人家割玻璃时,总是习惯用大拇指抹抹刀头。”儿子愣了愣,低声又问:“那你,当年怎么没暴打我一顿?”他那老父亲注视着他,目光一时变得极为温柔,语调缓慢地说:“当年,我是恨不得几步就走回家里,见着你,掀翻就打。可走着走着,似乎有谁在我耳边对我说,你这个当爸的男人啊,你怪谁呢?你的儿子弄坏了你的东西不敢对你说,还不是因为你平日对他太凶吗?你如果平日使他感到你对于他是最可亲爱的一个人,他至于那么做吗?你儿子的做法,是怕你怕的呀!……我走着走着,就流泪了。那一天,是我当父亲以来,第一次知道心疼孩子。以前呢,我的心都被穷日子累糙了……”我的朋友,一个三十四岁的儿子,伏在他老父亲身上,无声地哭了。几天后,那父亲在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的守护之下,安详而逝……(节选自《玻璃匠和他的儿子》)请概括本文的主题从文中看,“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性格前后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分析文章划线段落的叙述在文中的主要作用。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E.全文结构按时间先后顺序,以第三人称叙事为主,语言质朴自然、含蓄隽永,情节跌宕起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玉米粒有紫色、蓝色、红色等多种颜色。为什么呢?玉米粒是玉米的种子,最里面是胚,胚外面是胚乳,胚乳外面是糊粉层,最外面是种皮。玉米种皮是透明的,所以玉米粒是什么颜色,首先取决于糊粉层是什么颜色,也就是那里含有什么样的色素。糊粉层里的色素属于花青素,根据花青素的种类和含量,表现出紫色、蓝色、红色等颜色。但也有的玉米品种的糊粉层不生产花青素,糊粉层是透明的,这时候玉米粒的颜色就取决于下面的胚乳的颜色。有的玉米品种的胚乳里含有大量的胡萝卜素,这种品种的玉米粒看上去就是黄色的。也有的玉米品种的胚乳粒胡萝卜素的含量很低,这时看上去就是白色的。我们平时吃的玉米,就是不含花青素的玉米,其玉米粒不是黄色就是白色的。玉米是异花授粉的植物,雌雄同株,主要通过风将雄穗的花粉传播到雌穗的柱头上,完成授粉。如果旁边种的是不同品种的玉米,风把花粉吹来吹去,不同品种之间的玉米就容易出现杂交。如果不同品种的玉米粒的颜色是不同的,杂交的后果就有可能在同一个玉米棒的不同玉米粒出现不同的颜色(每个玉米粒各有自己一套基因)。所以在“天然”状态下,很容易出现杂色的玉米棒。要种清一色的玉米棒,反而需要精心挑选、培育。所以我们现在吃的黄色、白色玉米,其实是长期人工选择的结果。黄色玉米富含胡萝卜素,营养价值较高,白色玉米则较不容易变质,各有优势。也有的玉米棒子,在同一个玉米粒里就有不同的颜色。例如有的印第安玉米,玉米粒的黄色背景里散布着紫色的色块、色斑、色线,非常好看。之前人们认为,玉米粒的糊粉层是由一个细胞不停地分裂、增殖产生的。一个细胞在分裂成两个子细胞时,有时候基因会发生变化,例如发生了突变。但是麦克林托克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假说。以紫色玉米为例,她认为在细胞分裂过程中,Ds基因有时会从C基因中跑出来,跳到染色体的别的位置上,这个过程由一个叫AC的基因控制。Ds基因跑掉后,C基因变完整了,又可以生产花青素了,那么这个细胞的后代就都含有花青素,出现紫色。这样产生的玉米粒,它的糊粉层既有不含花青素的透明细胞,又有含花青素的细胞,玉米粒看上去就是黄色中夹杂着紫色。Ds基因发生跳跃的细胞出现得越早,其后代细胞越多,紫色面积就越大。在细胞分裂过程中有的基因居然会跳来跳去?这听上去很不可思议。麦克林托克在上个世纪40年代末提出这个假说时,很少有人相信。当时的遗传学家虽然推崇麦克林托克的研究,但是对她提出的这个跳跃基因假说(叫转座现象)很是怀疑。直到分子生物学在七十年代有了大进展,Ds和AC基因都被克隆出来,基因会发生跳跃的机理也搞清楚了,麦克林托克的假说变成了事实,得到了公认。同时人们也发现,转座现象是一个较为常见、很重要的遗传现象,在其他生物体也可能发生,涉及很多功能。1983年,麦克林托克独享诺贝尔生理学奖。玉米的美丽颜色里竟蕴藏着一个重大的遗传秘密,被一个孤独的女遗传家揭示了出来。(《新华每日电讯》2013.9.13.)下列关于“玉米颜色”产生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从全文看,下列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痕陶纯那是一座面积不大的街心公园,栽种着一些随处可见的树木和花草,园子中间矗立着一尊大理石雕塑,是一个手擎和平鸽的女人,有几张石凳散置在树下和甬道边。二十年前,这里并没有这个街心公园。刘汉泰清清楚楚地记得,二十年前,这里是一片杂乱的居民区,道路狭窄,污水四溢,路灯很少有亮的时候。二十年后,这里却大变样了,周围一幢幢新楼拔地而起,宽阔的道路中间,这座绿意盎然的街心公园十分醒目。刘汉泰每天都路过这里。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他常常见到那张熟悉的面孔。起初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后来终于辨别出来了,那个久久枯坐在一张石凳上闭目养神的老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差点置他于死地的刑警老马。二十年前,刘汉泰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人物,他既偷且抢,屡屡得手,本地好几桩有名的案子都与他有关。相当长的时间里,公安局拿他毫无办法。即便是黑道中人十分惧怕的刑警老马,也是奈何他不得,他像一条狡猾的章鱼,数次从老马的枪口下滑脱。但最终,他还是栽在了老马手里。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他席卷了一家小商店,快速逃离,逃到这片杂乱无章的地方来。他正陶醉在又一次得手的喜悦中时,老马却从一条小巷子斜刺里杀出来,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心说“不好”,扭头就跑,老马跑得比他还快,不一会儿就追上了他。他当然不甘心束手就擒,见没有退路,他凶相毕露,突然掏出腰间的牛耳尖刀,猛地刺向老马。老马闷哑地叫了一声,倒在地上。但是,他仍然没有逃脱———在他跑出几米远时,老马手中的枪响了,他觉得左腿一软,瘫倒在地。后来,他被判处死缓,由于他在狱中表现尚可,死神才没有降临在他的头上。春天里,他服刑期满,每天蹬着三轮车,到这座街心花园前面不远处的一家集贸市场摆摊卖海产品。挣了些钱后,就在市场边租了两间房,开了个海产品公司,专门倒腾海货,生意居然很红火。因此,他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既然不担风险又能挣到票子,也就用不着再去偷再去抢了。秋末的一个傍晚,他打的离开公司回家。由于刚刚做成一笔生意,狠狠赚了一家伙,他的心情格外舒畅。路过那座黄叶飘舞的街心花园时,他又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于是他大声吩咐司机停车。对于这位曾经给过他致命一击的刑警老马。刘汉泰是不会忘记的。时至今日,他左腿上的那个枪眼还赫然在目,并且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老马留给他的纪念一辈子都抹不掉了。老马微眯着眼,枯坐在大理石像不远处的一张石凳上,双手撑着一根拐杖。园子里除了几个刚放学归来在此玩耍的孩子外,没有别的人。刘汉泰估计老马也就是六十出头,但看上去却要苍老得多。老马满脸刀刻般的皱纹,呼吸声像一架老式风箱发出的声音,站在五米之外的刘汉泰听得清清楚楚。没出来时,刘汉泰常常听到那些栽在老马手下的弟兄扬言,出狱后要找老马算总账。他也曾有过这种隐秘的念头。但现在,刘汉泰抽动着嘴角,无声地笑了。现在,他刘汉泰不是过得好好的吗?而老马,那个身手敏捷得像一只豹子,黑道中人畏之如虎的刑警老马,已经成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刘汉泰开心极了。刘汉泰以为老马睡着了,仔细看时,却发现老马微眯着的眼睛里,依然有光线漏出,在他身上萦绕。他的笑容随即凝固在嘴角,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刘汉泰问,你……你还认识我吗?老马一动不动,喘着粗气说,很多人像你这样问我,太多了,我记不清了。多了,我记不清了。刘汉泰报出家门,老马眼睛一亮,表示想起来了。然后,他松开拐杖,掀起衣衫,指着左肺部的一条刀疤说,这是你给我留下的,再往这偏一点点,我就没命了。刘汉泰愣怔着,他看到老马身上有许多疤痕,各种形状的疤痕。老马又说,你那个疤不算啥,我身上有十一处,不信,你过来数数。刘汉泰只觉得眼花缭乱。他听到老马又咕哝道,要是每次我枪口再往上抬半寸,很多人脑壳就碎了,你也是。老马闭上眼睛,边说边抬起右手,食指做了个搂枪机的动作。在夕阳的余晖里,刘汉泰突然感到眼睛一阵眩晕,仿佛他的脑壳真的被老马击碎了。(选自《60年小小说精选》,有删改)“但最终,他还是栽在了老马手里”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 分)答: 这篇小说在构思上匠心独运,特点鲜明,请简要分析其结构特点。(6 分)答: 刑警老马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4 分)答: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4 分)
E. 小说以“痕”为题目,意蕴丰富:“痕”指老马为捉拿罪犯而在身上留下的各种形状的疤痕,作者以此为题主要抨击了刘汉泰之类罪犯的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