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1928—1933年期间,在中国部分城市,《离婚法论》、《中华民国民法·第四编·亲属》等法律书籍销量增长。不少主动提出离婚的女性,都聘请律师,通过诉讼请求增加赡养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①西方法律开始传入中国 ②民国政府法治建设加强③新文化运动的影响 ④乡村法律意识的增强
“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这是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下列哪一制度的评价
下列对古代的分封制和郡县制的表述最为恰当的是
《剑桥中国史》中写道:“在唐代,科举考试不过产生一批官僚精英分子而已。其数量可能略多于全部官僚集团的10%。总之,其中大部分人出身于名门望族,都来自书香门第。在唐朝灭亡以前,这种情况没有改变。”材料反映了
儒家经典《大学》把君子人格的修养和完成制定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程序下,从个人到“家”、到“天下”的一种层次扩展的关系。实质上体现了:
美国历史学家平森认为,德国在短短30年间,"从一个'诗人和思想家'的民族转变为以工艺技术、金融和工业组织以及物质进步为公共生活的显著特征的民族"。促成这一巨变的主要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