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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 2022-09-03
  • 科目 语文
  • 题型 现代文阅读
  •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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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怪杰辜鸿铭
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各种新思想如潮涌动,各色新派人物也纷纷登场,整个校园充满活力,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可是常常会出现这样一副不和谐的图景:一位老者头戴瓜皮小帽,身穿枣红长袍天蓝青褂,斑斑油腻浸染其上,脑后拖着一根又细又长的辫子。此人便是民国闻人、一代怪杰辜鸿铭。他精通西学而又极端保守,其异行怪言,常常出人意料,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辜鸿铭是个语言奇才,他的语言天赋,在近代中国无出其右。孙中山说:“中国有三个精通英文者,一个辜鸿铭,一个伍朝枢,一个陈友仁。”林语堂的赞誉更高,称“其英文文字超越出众,二百年来未见出其右者”。辜鸿铭还精通其他语种,诸如法、德、俄、日文和拉丁、希腊两门古语。
在德国留学时,他的德文水平便在当地传为佳话。一次,辜鸿铭乘坐火车由维也纳前往柏林,与他同车厢对面而坐的三个德国青年,看他一身东方人的装束,且抱着一条小辫,便对他挤眉弄眼,窃窃评论。辜鸿铭佯装不懂,顺手抄起一份德文报纸,倒着看了起来。这下好了,那几个洋青年立即起哄:“瞧,这个土里土气的中国佬,竟然把报纸都拿倒了,哈、哈、哈……”在一阵阵嘲笑声中,他慢腾腾地挪起身,悠闲而又庄重地吐出一串字正腔圆、正宗地道的德语:“德国的文字太简单了。不倒着看有意思吗?就是你们的圣人歌德的《浮士德》,我也能倒背如流。”那几个洋青年已被羞得无地自容,火车一到站,便赶紧溜之大吉了。
还有人说,辜鸿铭居住在哪个地方,就能说那个地方的方言,张口即是,与当地人毫无二致。这种语言天分,实在令人钦羡。

青年时期的辜鸿铭是在西方世界度过的,曾饱受白人世界的冷遇。这种精神压迫的反作用力,使他尤为赞美中华传统文化,仇视所有崇洋媚外的思想。
在张之洞幕府工作的第一天,辜鸿铭在一份致外国人的商务公文中,看到把中国货写native goods(土货)时,顿时沉下脸来,将native改为Chinese。他说,native有蔑视的成分,非洲、美洲、澳洲的土著可以用native,我华夏文明古国所产货物怎能以native相称呢?应当堂堂正正地标之为Chinese goods(中国货)。同事中有人提醒说,native goods习用日久,乍一改写成Chinese goods,洋人难以接受。辜鸿铭不听则已,听了后更是怒不可遏,瞪着眼睛斥道:“积非成是,奴隶思想!就算抚台把它改成native,我照样要翻译成Chinese goods。”
1917年7月,他应蔡元培之聘,任北京大学教授,主讲英国古典文学。在课堂上,他常常借题宣讲中国的传统文化。当年的北大学生阎震瀛回忆说,他常常教我们翻译四书,又教我们念英文《千字文》,音调很整齐,口念足踏,全班合唱,现在想起来也很觉可笑。辜鸿铭把英国诗分为国风、大小雅,凡所授的英国作家作品,都要找出一个对应的中国作家作品,以比较中西文化。比如,他把密尔顿的长诗Lycidas比作“洋《离骚》”,把杜甫说成是“中国的华兹华斯”。他要让学生树立这样的信念,那就是华夏文明优于世界上其它的文明。这种盲目自尊的心理,在辜鸿铭的身上已发挥到极致,甚至演变为蔑视和捉弄洋人。

1930年,辜鸿铭的法国朋友、学者弗兰西斯·波里在纪念文章《中国圣人辜鸿铭》中称其为“中国怪人”、“疯老头”,说他“滞留在陈旧过时的年代”“具有喜作谬论的独特个性”。弗兰西斯·波里对辜鸿铭印象最深的是:他穿着中国长袍;在北京人都已剪掉辫子的时刻,他却留着那条象征性的发辫。
那条“象征性的发辫”使辜鸿铭尤为得意,他曾经大言不惭地对毛姆说:“你看我留着发辫,那是一个标记,我是老大中华的末了的一个代表。”辜鸿铭拖着这条辫子走街串巷,自然遭到一片非议。可是,他却如秋风过耳,若无其事。他骂所有剪辫子的人是“没有辫子的畜生,野兽!”民国初年,很多人剪掉辫子后喜欢戴上顶帽子,他就骂人家: “沐猴而冠!”有个外国人直截了当地问他:“你为什么不把脑后的辫子剪掉呢?”他立即反诘:“你为何非要在下巴留有胡须呢?”一句话噎得洋人无言以答。
辜鸿铭有许多癖好,其中一大雅好,就是醉心于女人的三寸金莲。此癖由来已久,他的正室夫人淑姑,就拥有地道正宗的三寸金莲。他对此还有一番高论:女人之美,美在小脚;小脚之妙,妙在其臭。食品中有臭豆腐和臭蛋等,这种风味才勉强可与小脚比拟。前代缠足,乃一大艺术发明,实非虚政,更非虐政……
第一段划线处的作用是什么?(4分)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辜鸿铭作为一代怪杰的形象特点。(5分)
文中说,辜鸿铭“尤为赞美中华传统文化,仇视所有崇洋媚外的思想”,对此你是怎么理解的?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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