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革命后之俄罗斯政变》一文载:“士兵工人代表会者出焉,渐与临时政府相轧轹(lì),几有不可驾驭之势”,“据昨日报端之所传,则俄都之暴动复起……主动者即为极端派首领之雷林。”下列描述与“政变”之后情形相符的是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例:在一个公共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理发。有人在附近玩法,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伤了奴隶的耳朵。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广场理发是错误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有学者认为“16至17世纪的中国,新的经济形态还十分微弱、脆嫩。明朝时期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先天不足,是有一种时代性的缺陷……是中世纪末期的产物”,对此观点理解正确的是
“三百年来,科第之设,草泽(草野的意思)望之起家,簪绂(显贵的意思)望之继世。孤寒失之,其旗馁矣;世禄失之,其族绝矣。”《唐摭言》中这段评论主要揭示科举制的实行
《管子·心术》载: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道与德无间,德出乎人。这段材料
史载,宋朝湖州农民“以蚕桑为岁记”,严州“谷食不足,仰给它州,唯蚕桑是务”;太湖洞庭山区“然地方共几百里,多种柑橘桑麻,糊口之物,尽仰商贩”;“蜀之茶园,皆民两税地,不殖五谷,唯宜种茶,……颖昌府”“城东北门内多蔬圃,俗称香菜门”。上述材料最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