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朱元璋告诫官吏“律令之设,所以使人不犯法……直解其意,颁布之郡县,使之家喻户晓”。清代雍正皇帝也强调“法律条分缕析,讲明意义,见法知惧,观律怀刑”。以上主张的共同之处是
基辛格在《大外交》中写道:“19世纪末期,它的议会建立在欧洲第一个男性普遍参政的基础上,国会还是无法控制政府,政府由国王指派,只有国王能解散。首相和国王的关系比国王和议会的关系更亲密……”其中的“它”指
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法令生效。这件事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有人在1877年号召民众为当前政体的形式和宪法的完整性而战,并指出这是1789年革命的继承者同旧制度特权等级的残余及罗马神权政治代理人之间的斗争。“当前政体”是
某校高二历史兴趣小组的同学在研读美国1787年宪法后摘录了部分宪法条文,拟定为接下来的探讨话题。指出他们在摘录过程中与原文(宪法内容)明显不符的是
1788年7月10日,纽约某报纸以《船讯——号外》为题发布通告:万世联合船主的幸福船,已载着十三包 “联合、和平和友谊”进港,……愚蠢船主的船已载着地方偏见、不和的种子等出港。它赞美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