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是深化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制的意义在于①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收益 ②实现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深度融合③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农村进一步发展 ④实现分配方式多元化,有利于农民增收
不属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管理的是()
在我国,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属于()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
2013年3月1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本届会议上,来自各个民族、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既有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代表,也有朝气蓬勃、初展头角的年轻人。他们职业不同、经历各异。这充分说明我国( )
近一段时期以来,公共舆论出现了“被就业”“被增长”“被自愿”等“被”现象。所谓“被增长”,就是说实际没有增长,但在统计数据中却增长了,使我们都被统计数字“幸福”地笼罩着。越来越多的“被”现象的出现启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