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内容广泛、缜密、残酷,对秦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规定。其中《仓律》是关于粮草仓的法律,《效律》是关于核验官府物资财产的法律。
《仓律》二十六条。律文中包括了谷物入仓、发放的登记及管理,规定十分繁琐、严格,在仓储过程中要求主事的官吏不能换人,需要向县廷上报出入状况,如有疑问,则需在县廷派来的官员监督下重新清点并作记录、上报。不同品种的稻谷应分开统计、储积,并制作领取口粮的名册。此外,关于传马的餵食、隶臣妾等刑徒发粮的标准、赎隶臣妾的原则都有严格的规定。
《效律》详细规定了核验县和都官物资账目的一系列制度。对於在军事上有重要意义的物品如兵器、铠甲及皮革等,规定尤为详尽。特别是对於度量衡器,律文明确规定了误差的限度。通过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秦律》的突出特征是
A.严格维护秦朝统治秩序 |
B.努力调整封建社会中的各种经济关系 |
C.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D.以保证粮仓和军事装备为主要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