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巴西、德国、印度和日本“四国联盟”高级外交官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发表声明,主张安理会同时增加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新增常任理事国应包括这四个国家。在四国谋求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问题上,各常任理事国态度不一,美国坚决反对德国“入常”但支持日本,而中国则坚决反对日本“入常”。四国“入常”及各常任理事国的不同态度反映了①国家利益决定国家关系 ②意识形态决定国家关系 ③经济地位影响政治地位 ④联合国成为谋取利益的工具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上(宋高宗)谕大臣……又曰:“广南市舶,利入甚厚,提举官宜得人而久任。庶蕃商肯来,动得百十万缗,皆宽民力也。”这主要表明当时()
宋太祖时期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这表明()
有艺术家主张要用“物理般的眼睛”观察和描绘光,力争画出真实的光的效果。为此,他们坚持户外写生。这种主张属于
所谓“要式买卖”……是罗马法移转所有权最古老的方式。采用“要式买卖”时,当事人(主要是罗马市民)必须亲自到场,并由已达婚龄的市民五人出场作证,另由一已达婚龄的市民为司秤人。买卖时,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毕,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海国图志》记载:“(某国)都城有公会所,内分两所,一曰爵房,一曰乡绅房。爵房者,有爵位贵人及耶稣教师处之;乡绅房者,由庶民推择有才识学术者处之。国有大事,王谕相,相告之爵房,聚众公议,参以条例,决其可否,辗转告乡绅房,必乡绅大众允诺而后行,否则寝其事勿论。”这段文字描述的制度最有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