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9年《权利法案》颁布以后,有人认为,英国国王从此开始被套上“紧箍”。《1787年宪法》规定总统当选后应宣誓或誓愿如下:“我郑重宣誓(或矢言)我必须忠诚地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并尽我最大的能力,维持、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对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19世纪后半期股份公司大规模发展,广泛流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股份公司的分布范围从金融、交通和公共事业等基础设施向钢铁、机器制造和商业扩散,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这一“发展”客观上反映了
罗马法专家巴里·尼古拉斯教授说:“如果要创设或者转让某一权利,必须实施某些特定的行为,或者使用指定的话语。……如果有关形式得到遵守,但存在意愿方面的缺陷(如错误或者恶意),法律后果仍然产生。”这说明早期罗马法
土地兼并是指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越来越多的农民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它是封建社会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下列对土地兼并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古者天子封诸侯,其地足以容其民,其民足以满城而自守也。”(《谷梁》)这段文字的 核心观点是
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