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邑制是欧洲封建时代,尤其是中世纪早期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是将土地及其上面的农民一起作为采邑层层分封给有功劳的人,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其终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袭,从而造成层层附庸的关系。以下采邑制与西周分封制相比较,正确的说法是
宋人陈亮说:“商藉农而立,农赖商而行,求以相补,而非求以相病”,这段话反映了陈亮()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对古代某一地方制度作出了如下评价:“(它)就是一个……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驻在这个地方来管事。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这一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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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能够说明的根本问题是()
清政府曾经规定:“一户所领之织机不得逾百张,以抑兼并,过则有罚。”反映的实质()
清朝前期,福建泉州、漳州生产丝绸,所需原料购于江南,载往镇江染色后运回织绸。这反映当时() ①长途贩运贸易活跃②区域分工明确 ③资本主义萌芽产生④生产社会化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