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审判时,英王查理一世说:“你们企图审判国王,这是多么大的罪恶啊,我的权力是上帝所托付的。”法官说:“在国王和他的人民之间存在一个契约协定,一旦这条纽带被切断,那么只能说,别了,君主统治!”追根溯源,法官的话深刻反映了
《隋书》记载,隋炀帝时牛弘引(刘)炫修律令。刘炫曰:“……往者州唯置纲纪,郡置守丞,县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从这段材料中可以反映出①官吏选拔制度发生变化 ②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③三省六部制的确立 ④相权的不断增强
汉初,在分封同姓王的同时,也向王国派遣丞相,这一做法
黄仁宇在论及西汉的统治政策时写道:“新朝代遇到的第一个大问题是帝国跨地过广,不能全部由中央集体管制,于是采取了一种‘斑马式’的省级组织。”这里“‘斑马式’的省级组织”是指
春秋初期,楚国君主首先称王,随后吴、越等国国君也相继称王。上述现象本质上反映了
周襄王元年(公元前651年)夏,齐桓公在葵丘会盟诸侯,订立盟约。盟约中有“不能废嫡立庶,以妾为妻”的规定。该规定的根本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