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宣布,2001年至2006年六年时间里,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在中国内地销售液晶面板时,存在操纵液晶面板市场价格现象。为此,国家发改委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这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