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日,一名自称是当事中学生之一的网友小玲在广东汕头当地某知名论坛发帖称,10月30日下午17时50分,她和同学小文放学后在中学附近吃东西,看到一位骑电动车的老人突然摔倒,两个人见状扶起老人并做好事将老人送回家。事发第二天,老人的家属找到学校,称老人神志清醒后说是学生撞倒他,要求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明明是救了人,却被一口咬定撞了人……谁能来还我们清白? ”两名学生感到委屈,愤愤不平。
经过调查,受助老人终于承认自己“一时糊涂”,并让自己的亲属到学校和学生家里向两名学生道谢和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1200多元医疗费。
12月5日,两名学生被地方政府授予“助人为乐青年模范”荣誉称号。
请运用承担责任、服务社会的有关知识,给两名有怨愤的中学生网友回帖劝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