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和《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这两个条例通过立法形式对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进行明确,明确规定了简化登记手续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用法律管住“看得见的手”。这意味着提高行政水平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