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初年,政治实行“无为而治”,下列有关西汉的史实不属于此范畴的是
胡汉民在自传中对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进行总结时说“民众以为清室退位,即天下大定,所谓‘民国共和’则取得从来未有之名义而已。至其实质如何,都非所问。”符合这个观点表述的是:
康有为、梁启超等主张改变婚姻依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习,提倡“夫妇择偶判妻,皆由两厢情愿”,他们还主张废除缠足。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法令禁止缠足。这些在当时的主要意义是①有利于铲除社会陋习,树立社会新风 ②促使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变化 ③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实现了男女平等 ④动摇了封建正统思想的统治地位
1911年底,对于中国当时的形势,帝国主义惊呼:“主要危险在于叛乱可能延长,或具有敌视外国人的性质,”“如任此种情势继续发展,不仅影响商务,恐将爆发类似拳乱(指义和团)之排外运动。”为此,帝国主义采取的措施包括①立即调集军队,准备干涉 ②与清政府签署了出售武器合同 ③截留中国海关的全部税收,防止落人革命党人之手 ④采取军事威胁、外交孤立和经济封锁等手段,对革命政权施加压力
20世纪初清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不改必亡,改则助亡!体现“改则助亡”的历史事件是
“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若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孙中山的这段论述突出地体现了三民主义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