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是人类历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整的古代法律。罗马法中所蕴含的某种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这个“法律观念”是
文艺复兴时期的德意志人文主义代表伊拉斯莫考订基督教经典,维新运动时期的中国维新派代表康有为著《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两者的共同之处是
资产阶级革命前英国议会和国王的关系表明了
17—18世纪,欧美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进行资产阶级革命。各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具有的本质特征是
2000年一位90岁的加州老太太桃莉丝·汉道克,徒步横穿5100公里到达华盛顿,以普通游客的身份进入联邦国会大厦,发标政治演说,立即被警察当场逮捕。因为“国会大厦是立法重地,在那里立法的国会议员们,只要在这个屋顶下说什么都可以,怎么说都不犯法,都不会被逮捕定罪。它有立法豁免权。而只要你不是国会议员,就不得在这里发表任何政治演说,不能有任何政治示威的行动……那是为了保障立法者,能够在绝对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把他所代表的选区的民众意见,顺畅的说出来……如果让议员们身处狂热民众的实际包围之下,……甚至用武力驱赶议员,……所谓民主当然就玩完了。”材料中美国对国会大厦使用的规定,在西方近代历史上可以找到哪部法律文献的规定与之相似?
孙中山认为,西方国家贫富不均,劳资矛盾尖锐,“社会革命其将不远“,中国应该防患于未然,因此他提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