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公民由不熟悉竞争性选举到参与竞争性选举,由投票时不会写票到投票时能够根据自己的判断投下神圣的一票;由只知打市长热线电话反映情况,到熟悉利用网络反映更多人的呼声;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到自觉利用网络监督公共权力运行;由写书信反映民情民意,到开博客“晒”自己的政治观点与主张……这表明
2014年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和实施30周年,该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法律,它正确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国家的关系。下列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理解正确的
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室发表的《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出,西藏各族人民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又选举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西藏的门巴、珞巴等人口较少民族在全国人大及西藏各级任大中均有自己的代表。这表明
我们之所以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其优势和功能,是因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民生的几项专题询问均不走过场,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产生了积极反响。上述事实表明
参加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人大代表,通过认真审议,分别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府两院”接受建议并认真作了修改。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