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六大”到“十八大”,是人民权益彰显的十年。国家赔偿法的修订,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探索,人大代表选举“城乡平权”等民主形式的完善,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上述材料的主旨最恰当的概括是
2011年到2012年的我国县乡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新修改的选举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全国参加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预计达9亿多人、乡级人大代表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关于县乡人大代表,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①他们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②他们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③县乡人大代表每届任期4年 ④他们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人员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国务院根据《建议》制定《十二五规划实施纲要》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现象说明
“正义不仅应当被发现,还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被发现。”为了确保把人民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关键是
广东省某乡通过开展全体村民“直评”村官活动,进一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体村民“直评”村官有利于
前段时间,人民网发表了一篇题为“从‘被’现象看话语权失衡”的文章,文章例举了很多“被”现象,认为“被”现象凸显了公共权力的信任危机。越来越多的“被”现象对政府的启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