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理性原则,表现为良好的法律秩序,并包含着内在价值规定的法律精神的一种治国方略。
材料一:我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使我们心悦诚服。
——伯里克利的演讲
材料二:在我们这样辽阔的国度里,要想有效地管理大家的共同利益,一个活力充沛的并且能充分保障自由的政府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样一个权力得到适当分配和调节的政府里,自由本身将会从中找到它最可靠的保护者。……我怀着欢欣的期待心情,指望在我切盼实现的退休之后,能与同胞们愉快地分享自由政府治下完善法律的温暖。
——华盛顿《告别词(1796年9月)
材料三:下列材料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九条 参议院之职权如左:一、议决一切法律案。…………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九条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
材料四: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回答:
(1)材料一中该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是什么,其“法律上的平等”有什么局限性?
(2)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是如何做到“权力得到适当分配和调节的”?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有何地位?它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4)根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说说这部宪法与前两部有什么根本的不同?材料中的“一切力属于人民”的思想来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