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时代重视法律建设的根本原因是
光绪十四年(1888年),曾国荃在奏疏中说:“近年以来,印度、日本产茶日旺,售价较轻,西商皆争购洋茶,以至华商连年折阅,遐迩周知。据皖南茶厘总局(征收茶税的机构)具详,……十三年统计亏银将及百万两,不独商贩受累,即皖南山户园户因之交困。”上述材料说明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那时的西欧是无可匹敌的,它拥有向外猛冲的推动力--宗教动力、思想骚动、经济活力、技术进步和有效动员人力物力的民族君主国。"作者评论的是
19世纪是百货公司的世纪,“从街上望去,便宜的商品堆积如山,前面有‘大减价’的巨牌,吸引每个过路的人……这公司的各样商品多得好像要流到门外。”造成这种状 况的主要原因是
《醒世恒言》叙变:明朝浙江淳索县的一个小地主,依靠仆人贩售漆油等物品,致富数千金,于是购置田产,成为大地主。又有苏州王宪,出身于大地主家庭,经营了一个玉器店铺,更富裕了。这反映了明朝
中央电视台在《探索·发现》栏目中曾播出“徽商之儒商”节目中说“徽商一个明显的特点是群贾而好儒……贾儒结合……清乾隆、嘉庆时期,徽商经营达到极盛,然而从清 道光、咸丰时期至清末民初,徽商渐趋衰落”。由此可以推断徽商的“贾儒结合”实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