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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气”钱钟书
杨绛
要认识一部书,还是得认识书的作者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
钟书四岁起识字,并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家中收藏的《西游记》《水浒传》以及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这类小说,看完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后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钟书十一岁,伯父去世。伯母抽大烟,家败得很快。钟书读书时练习簿也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就没法写了,他急中生智,把毛竹筷削尖了头蘸着墨水写,当然写得一塌糊涂,老师简直不愿意收他的练习簿。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颠倒。
钟书十四岁考上苏州桃坞中学。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没有了严父管束,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父亲回家命他做一篇文章,他的文章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激起了他发奋读书的正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那时商务印书馆出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二十岁那年考上清华大学。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剧本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中,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仍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为了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 )
A.钱钟书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由此得名。他的确极爱看书,且不择精粗,像戏曲那样极俗的书,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
B.钱钟书伯父去世后,生活十分拮据。可他仍能乐观对待这一切,买不起练习簿,就把毛边纸、纸捻子订成本子来写;钢笔尖撅断了头,就把毛竹筷削尖了当笔尖来用。 |
C.父亲的一顿痛打激起钱钟书奋发读书的正气,他从此用功读书,作文也有了很大进步。他代父为钱穆的一本书所写的序文,十分成功。 |
D.“痴人有痴福”。钱钟书的“福”在于只要有书可读便别无营求,而供他阅读的书都很有价值,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 |
E.在这篇文章中,钱钟书夫人杨绛以时间为序,对钱钟书的生平进行了回忆。叙述中满怀深情,勾勒出一个充满“痴气”的钱钟书形象。
钱钟书的“痴气”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并分析。(6分)
《围城》重印后,钱钟书还想不想写小说?为什么没再写?请简要分析。(6分)
钱钟书“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这样的读书方式你赞成吗?请至少从三方面简述你的观点。(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