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列对英国内阁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希腊和罗马的民主或法律本质上都是
《世界文明史》说:“后来,罗马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皇帝所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致最有学问的法律家也常常被难住了。”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
该图生动地反映了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人争相观看和议论某部法律公布时的情景,该法律应属于 ①习惯法 ②成文法 ③公民法 ④万民法
有一历史兴趣小组对古希腊文明进行了研究性学习,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下列认识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