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0年,薛福成写道:“中国立约之初,有视若寻常而贻害于无穷者,大要有二:一则曰,一国获利各国均沾也。……一则曰,洋人居中国不归中国官管理也。”在他看来,对近代中国“贻害于无穷”的是 ①开设工厂 ②协定关税 ③片面最惠国待遇 ④领事裁判权
公元6世纪晚期,一位罗马公民因故意伤害一名外邦自由民,被宣判有罪。法官对其量刑的依据,最有可能的是
《十二铜表法》的编纂被认为是平民的胜利,主要是因为
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在其史学名著《国史新论》中写道:“汉代的宰相是首长制,唐代的宰相是委员制”,对此观点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唐太宗时期,假设国家要在关中一带修建一项大型水利工程,这项工程的实施涉及众多机构,按制度规定其运作程序是
史书上说“汉承秦制”。汉朝对秦制继承中的哪一项影响最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