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中共中央在有关决定中指出“在一线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设计机构,凡能迁移的,应有计划地迁移到三线、二线去,不能迁移的,应一分为二。”(注:按今天的区域来划分,三线地区基本上就是不包括新疆、西藏、内蒙古的中国中西部内地。)这说明当时
某位学者描述中国史上的一种制度是“虽无相名,实有相职。虽有相职,实无相权。既无相权,却有相责。”他指的制度应该是下列
秦设郡县二级制,汉代设州郡县三级,唐代设道州县三级,宋代设路州县三级,元代设省路府州县五级,这一现象从制度设计目的的角度反映了
据史料记载,从汉到明清,宰相大臣的上朝礼仪经历了由坐到站、再到跪的变化,这一现象本质上反映了
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是古代中国统治集团内部的一对主要矛盾。下列各项中体现了这对矛盾的史实包括①汉代中朝的设立②唐代节度使的设置③宋代参知政事的增设④清代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立
“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这段引文描述的财政官制应该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