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均规定:“工商不得入仕。”……宋太宗在淳化三年(992年)三月二十一日的诏书中,规定“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宋会要辑稿·选举》),甚至还出现“有道释之流还俗赴举”现象。由材料可知
一位历史研究者想要编写《昭君出塞》一书,涉及长安民俗生活的情景,他可以利用的素材是:
下列成为官定教科书和科举考试依据的理学著作是:
“理会得熟时,道理便在上面。又如律历、刑法、天文、地理、军旅、职官之类,都要理会,虽未能研其精微,然也要识个规模大概,道理方泱洽通透。”这段话提倡的是:
北宋造成“冗兵、冗官、冗费”的局面,从反面证明了:
唐朝政府规定,凡不是州治、县治的地方,禁止设置商品交易市场。这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