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任东来指出:“美国宪法的目的是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以保护人民免受恶政之苦。换句话说,它要防的是治者之恶,而非被治者之恶。”这一观点体现了美国1787年宪法( )
①是否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决定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源 ②阻力的大小是决定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本因素③改革者是否具有有远见卓识和坚定的政治魄力是决定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④改革的措施是否行之有效是决定改革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