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华西晚报》的一篇评论认为:“如果对中国命运应负重大责任的国民党确具有结束一党专政与在野党团结合作的诚意,毛泽东此行……将可成为中国近代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此事件应是
“必须理解:一位君主,尤其是一位新的君主,不能够实践那些被认为是好人应作的所有事情,因为他要保持国家,常常不得不背信弃义,不讲仁慈,悖乎人遂,违反神道。”这一观点与拿破仑的言论“我有时是狐狸,有时是狮子,进行统治的秘密在于要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是前者,什么时候应当是后者”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最有可能是谁的观点:
1804年3月21日是法国人民忧喜交加的日子:刚颁布的《拿破仑法典》规定了法国人民享有的民事权利,但已婚妇女仍未享有公民权。对这部法典比较确切的评价是:
1789年7月14日,巴黎公民史密斯先生在他的日记上写道:今天,①巴士底狱那边出了一件大事②国王把国家机密卖给了普鲁士人③所以按照《刑法典》的规定④雅各宾派准备处死国王。请问,史密斯先生的记载符合史实的是:
下列关于英国《权利法案》和美国1787年宪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内容与《权利法案》不符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