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
A.实行责任制内阁 | B.消弱了议会立法权 |
C.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 D.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
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认为:“(《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据其描述,当时英国
A.实行责任制内阁 | B.消弱了议会立法权 |
C.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 D.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