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二大”上提出的最低革命纲领要求: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统一中国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从新中国成立后过渡时期的实践来看,这里所说的“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就是指
《罗马法大全》中,对罗马法进行了分类: ①ius civile——它表现了一个特定共同体的利益;②ius gentium——人们为了便于互相往来而制定的法律;③ius naturale——它相当于“永远的善与公正的事物”。对这段材料的解读符合史实的是
美国学者费正清在评论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文学时说:“共产主义统治下的文学从强加给它的不可忍受的重压下生存下来了。它反映了新社会缔造者的许多梦想,如今,在它走向现代主义世界的缓慢进程中,将会开始关注现实的更大部分。”对于这段论述,理解不正确的是
1930年,台湾高山族同胞几百人在雾社起义,反抗日本殖民统治。他们使用简陋的原始武器坚持了一个多月的斗争。雾社起义
《南京条约》第五条规定:“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这一规定
康熙三十年(1691年),“多伦会盟”举行。康熙帝在会上答应了喀尔喀蒙古贵族的请求,除保留其原来汗号外,对旧有的济农、诺颜等名号,一律改为清王朝的亲王、郡王、贝勒等封爵。其目的包括①解决平定三藩之乱的后顾之忧 ②政治上进一步孤立噶尔丹势力③加强内外蒙古和清中央政府联系 ④防止俄军入侵尼布楚和雅克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