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囤地行为,国土资源部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对于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项措施( )①是政府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②是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③是政府行使市场监管的职能 ④是政府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