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0年,汉密尔顿指出:“宪法授予政府制定所必须的一切适用应当法律之权,故只要宪法没有特别禁止者均不违宪。”这一言论在当时
1834 年,英国修改了济贫法,1848 年通过了公共卫生法,1833 年至 1856 年期间,英国为增加国民的福利设立了 20 个中央委员会、董事会及视察团,1870 年通过的《教育法》普及了小学教育。上述事实说明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规定“缔约双方保证,共同尽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或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与条约这一内容相关的国际背景是
“毛泽东最伟大的历史功绩,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际结合起来,领导党和人民找到了一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毛泽东找到“正确道路”是在
1917年列宁在某次演讲时说,革命有和平发展的可能,因为当时武器掌握在人民手中,没有外力压制人民。同时,列宁也提醒人民要警惕资产阶级使用反革命暴力镇压革命。这时俄国所处的形势是
民国时期的著名记者黄远生说:“盖在昔日,仅有制造和政法制度之争,而在今日已成为思想上之争。”中国近代涉及制度之争的事件有①洋务运动 ②戊戌变法 ③辛亥革命 ④新文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