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7月国民政府的《北伐宣言》称:“本党于此时机,熟察前因后果,深知中国人民困苦之根本原因,在帝国主义及其工具卖国军阀……而过去数年间之经验,已证明帝国主义者及卖国之军阀,实为和平统一之障碍,为革命势力之仇敌……不能不出师以剿除卖国军阀之势力。”对此材料的理解,错误的是
麦迪逊说:“在设计一个由人类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其次要强制政府控制自己”。据此,美国在制定1787年宪法时遵照了以下原则 ①联邦制②分权制衡③消灭奴隶制度④民主原则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会有权宣战,招募陆军,建立和维持一支海军,有权征召民兵,以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入侵;总统是合众国陆军、海军和征调为合众国服役的各州民兵的总司令。这些规定体现了
有学者认为“如果估计到当时世界上包括欧洲在内正在盛行君主制度的话,……不能不说美国联邦宪法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这一“伟大创举”是指
英国首相卡梅伦在北大演讲时说“我在英国当首相没有专门的厨师为我做饭,只能去内阁蹭饭。不仅如此,每年收入全部公开。每周二、周四还要去下院接受质询,回基本满脸都是口水。”上述言辞主要反映了英国首相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