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1791年宪法特别规定,没有比法律更高的权力;国王只有根据法律,才能治理国家和要求服从。这说明此时法国
德意志帝国的制度,君主是实,立宪是虚。议会形式只是粉饰门面。产生这种君主立宪制的原因是
在1875年宪法中关于法国立法权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美利坚合众国诞生时实行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下列文献中,最早体现“法制”取代“人治”的思想是
关于英国责任内阁制的评述,正确的有 ①下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②内阁成员由国王提名决定③首相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④首相有解散议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