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按泰西各国所行诸大端中,最关紧要而为不拔之基者,其治国之权属之于民,仍必出之于民,而究为民间所设也。推原其故,缘均是人也……或为君或为臣,耳目手足无所加焉;降而至于小民,耳目手足无所损焉。因恍然于治国之法,亦当出之于民,非一人所得自主矣,然必分众民之权,汇而集之于一人以为一国之君,此即公举国王之义所由起也,而辅佐之官亦同此义矣。
第以众民之权付之一人,为其欲有益于民间而不致有叛逆之事与苛政之行,此之谓章程(这里所说的章程今译为宪法)也。夫章程有行之自然而非语言所能宣者,有守之勿替而为笔墨所能纪者……然即其中之最要者言之,不过分行权柄而已……约举其目盖有三焉:一曰行政,二曰掌律,三曰议法。
材料二 泰西各国立国学、立义学,国中男女老少皆当入学读书、读史、读律,增长识见以明爱国之心,而知本身非无用之人,并知用本身之权也。况复多立新报馆,辩论国政之是非,品评人员之贤否,凡阅新报者,无不知国政何者为是,何者为非。
——以上材料均摘自《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
(1)根据材料一概括其表达的主要思想。
(2)根据材料二指出西方民主制度实行的条件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