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时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功德材行所任。茂同郡护羌校尉(官名)王琰,前数为郡守,不名为清白。而琰子嘉(即王琰之子王嘉)仕历诸县,亦复为通人(学识渊博通达的人)。嘉时还为散骑郎(官名),冯翊郡(地名)移嘉为中正。”该材料主要表明中正官
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因而使帝国责任大臣无法存在。”材料中“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表现为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在一个国家里,总是有一些人以出身、财富或荣誉著称。不过,如果他们和平民混杂在一起,并且和其他的人一样只有一个投票权,公共的自由将成为对他们的奴役,而且他们不会有保卫这种自由的任何兴趣,因为大多数的决议将会是和他们作对的。”以下是1875年法国宪法的规定,其中与孟德斯鸠上述思想有关联(或受其影响)的是
1873年,法国某报纸刊登的一封读者来信写道:“我们是工业家和土地所有者,需要秩序,并不喜欢共和政体。但是,如果‘联合派’(属于君主派)获得胜利,那些现在还留在我们方面的大部分人将投入极端共和派的怀抱去了。”这段话反映出当时在法国
麦迪逊说:“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性保障。”对此理解准确的是
杨晓凯《中国政治随想录》中写道: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一次政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作者所说的控制“控制者”的办法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