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查士丁尼皇帝钦定的《法学阶梯》规定:“法学家的解答是那些被授权判断法律的人们所作出的决定和表示的意见。古时规定应该有人公开解释法律,这些人由皇帝赋予权力就法律问题作出解释,称为法学家。他们的一致决定和意见具有这样的权威,根据宪令规定,审判员也不得拒绝遵从”。这反映出罗马法的特点是
当代美国政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指出:“在民主国家,政治和官僚精英力量固然强大,远胜于普通公民,但他们还不是专制君主。”这表明( )
钱乘旦说:大革命后法国“社会持续动荡……工业化进程缓慢。直到1870年后,法国模式突然发生转折,由对抗转为妥协。此后没再发生大规模的革命,法国人开始用协商手段逐步建立起民主制度。”这说明作者
法国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美国联邦制是“为了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对作者观点理解最全面的是
乌尔比安的《论告示》中记载:“如果洗衣人收到了一件交付清洗的衣服,而老鼠将衣服咬坏了。那么,洗衣人要对此依照承揽之诉承担责任。”这一案例体现的罗马法原则是
雅典城邦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会议的经常督察监视之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皆依法惩处。这反映了古代雅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