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国《权利法案》到美国《1787年宪法》,再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以及《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这种现象反映了资产阶级民主道路的一个突出特点是
《左传》记载:“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王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材料反映的西周政治制度的信息包括 ①分封制 ②宗法制 ③世袭制 ④等级制
根据1871年开始生效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文本,这个新的民族国家称为“德意志联邦”,其最高首脑为“联邦主席”。直到威廉一世加冕时,人们才从发布的皇帝宣言中得知,“联邦主席”改成了“德意志皇帝”。原来,威廉一世希望自己被称为“德国皇帝”,这一要求遭到巴伐利亚国王和符滕堡国王的反对,最后威廉一世接受了“德意志皇帝”。上述材料表明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力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赞同有权解散众议院。”此规定没有体现 D
1877年3月,《社会和宗教卫报》透露了君主派的杀机:“香榭丽舍宫从来没有把宪法放在眼里……麦克马洪元帅正在等待宣布结束(共和制)试验的时机……以后,他再也不许(共和派)越雷池一步了。”这种情况最终并没有出现,从根本上说是由于
《西方民主史》一书指出”(美国)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分权制衡,并没有否定共同合作。罗斯福上台执政,为了消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在短短三个月中就提出了70多个议案,对此,国会表现了极大的合作态度,使“新政”得以顺利实行。二战后总统出兵朝鲜、越南,都未经国会批准,亦未受到国会的追究;联邦最高法院曾多次拒绝受理指控越南战争违宪的案件。”上述史实表明,美国政府各部门的制衡与合作,取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