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台备要》记载:“江浙省……调兵剿捕之际,行省官凡有轻重事务,若是一一咨禀,诚恐缓不及事。……(如今)凡有调遣军情重事及创动官钱,不须咨禀,……交他每(们)从便区处。”这段材料可以反映出元代的江浙行省( )
明太祖曾说过“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这表明
秦汉的三公九卿、隋唐的三省六部、明朝的内阁和清朝军机处的设置,反映了我国古代中央机构的官制改革中存在着一个一以贯之的理念,那就是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说:“皇室的权,总是逐步升,政府的权,总是逐步降。这也是中国传统政治上的大毛病。”以下各项表述中,最能体现钱穆这一观点的是
明朝仁宣时期,朝廷内制的敕、诏、册、表等专由内阁负责,内阁权力迅速膨胀,其地位已经超过六部。对其理解最准确的是
元朝行省有权参与议定路府州县所掌的赋税数额、征收方式,也拥有对路府州县赋税额高低上下、此增彼减的调整权。镇戍于淮河以南的汉军诸万户及新附军等,则直接由行省管辖。材料表明元朝